土地流转经营和作业服务经营相结合 ——鼎盛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发展模式探析
17.06.2015 18:29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2014年,合作社为示范片及近邻村部分村组机耕面积达428.5h㎡(6427亩)、集中育秧面积353.3 h㎡(5300亩)机插280h㎡(4200亩)、机动植保346.7h㎡(5200亩)、机收548.7 h㎡(8230亩),创收169万余元。2014年,该社与示范片内和邻近的紫楼、湘浦、紫务江等村1734户村民签订土地经营权转让承包合同,流转土地251 h㎡(3765亩)。用于水田双季种植优质杂交稻。
1、经营服务模式实践
两年来,合作社在统一调度机具、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经营核算的“三统一”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作业服务经营和土地流转经营相结合。
(1)作业服务经营。合作社与农户签订为期3年的水稻生产有偿服务合同,服务项目为机耕、机育秧、机插、统防统治、机收。全年两季5项作业收取服务费1160元;农户也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其中一项或多项服务。2015年,合作社已与351户村民签订5项作业服务合同,与493户村民签订了单项或2~4项作业服务合同,合同作业面积384.3h㎡(5765亩),合同金额215.5万元。早稻已完成机耕面积197.1 h㎡(2956亩)、集中育秧面积180 h㎡(2700亩)、机插秧面积206.7 h㎡(3100亩),创收80.2万元。
(2)耕地流转经营。一是租赁经营,按面积和土质支付租金:农户以组为单位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合作社按每亩200--300元(根据耕地质量与农户商定)的标准付给农户租金,国家综合直补资金全部给农户。今年合作社承包经营的280 h㎡耕地中有220 h㎡采用此种方式。二是共同经营,风险共担。合作社提供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如杂交稻制程。农户用承包地参与经营,与合作社签订种子回收合同,合作社免费技术指导并保证农户每亩产值1000元,与农户共同经营、风险共担,今年采用该模式的有60h㎡。采取上述经营模式以来,合作社运转正常,早稻长势良好,制种禾苗满足技术要求。
2、经营服务效益与成果
(1)解决了粮食生产效益低的问题。第一,由合作社负责全程机械化作业,水稻生产的作业成本从每亩750元降到560元,每亩节约近200元。第二,部分项目参与共同经营的农户,由合作社供应优质化肥、农药、种子等生产资料,减少了农资的中间流通环节,每亩生资成本全年可节省150元。
(2)解决了季节性农田抛荒和农业技术农机新机具推广问题。合作社服务区域虽然地势平坦,灌溉方便,但现在农村劳动力主要是老人和妇女,受主观因素影响,一部分农户多以一季稻为主。合作社采用土地流转与作业服务相结合模式,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劳动力短缺问题,示范片内和周边村组全部种植双季稻。以前因分散经营,政府引导的新技术难以推广 ,现在农户和合作社“双赢”,机械化育秧与插秧、统防统治技术和机械植保、高速插秧机、大型拖拉机等新技术新机具在服务区得以广泛推广应用。
(3)解决了耕地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低的问题。通过合作社运作,耕地复种指数和生产效益大为提高。以前,缺劳动力的家庭,多种植单季稻甚至抛荒。现在没有劳力的家庭可以选择租赁或代耕选择租赁或代耕代种,耕地利用率提高2~3倍。
(4)解决了劳动力转移不稳定问题。农户半工半农、亦商亦农或全家外出务工的后顾之优可消除。可全身心投入非农产业。合作社还吸纳了当地一些农民到合作社工作,在家门口挣到工资。
(5)探索了一条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快速迈进的新途径。合作社采取作业服务经营和土地流转经营相结合,既解决了农民粮食自给的问题又适度推行了规模经营,探索了一条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快速迈进的新途径,具有旺盛生命力和美好前景。
3、发展建议与期望
鼎盛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成立2年来,进行了积极实践与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也面临不少困难。合作社成员期望政府和相关部门给予支持。
(1)给予农机购置信贷支持。合作社经营规模逐步扩大,资金非常紧缺,希望上级政府出台农机购置信贷及政府贴息信贷政策,支持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添置大中型高性能农机具,提高装备技术水平。
(2)加强机耕道建设。农村现有机耕道量少质差且不规范,影响大中型农机具下地作业。政府对农村机耕道建设应予高度重视,希望国家每年安排一定量专项资金用于机耕道整修,出台机耕道建设标准,参照购机补贴的模式逐步由点向面铺开机耕道建设。国土整理、农业开发等项目应拿出部分资金用于机耕道配套建设。
(3)启动车棚机库建设项目。白云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拥有机具近80台,因无资金建车棚机库,机具大多露天放置,严重影响机具的使用寿命,这也是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及农机大户共同面临的问题,希望国家启动车棚机库建设项目。
(4)建立农用油供应和补贴新机制。国家取消养路费改征燃油税后,无形之中增加了农机作业用油成本,作为用油大户的农机合作社尤为突出。因此,建议将燃油补贴直接补给从事农田作业的农机户及农机服务组织,同时国家应建立农用油供应机制,确保农业机械作业用油及时足量供应。
(5)提高农机合作组织的经营能力。政府出资对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成员进行农机操作维修技术、农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组织成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农机合作组织持续稳健发展。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17.06.2015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