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雁过拔毛”腐败六大猫腻
湖南日报记者 张斌 通讯员 郑亚邦 张贵忠 胡华龙
7月14日,省纪委传来消息,目前首批挂牌督办的100件“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重点线索,已查实65件,查否28件,尚在立案调查的7件。在已查实办结的案件中,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1人次,组织处理46人次,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5人次。
据分析,已查实办结的案件中,同一案件涉及2种以上问题、查处2人以上的占80%以上,呈现出混合型腐败、抱团式腐败的鲜明特点。从查处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类型来看,主要存在6方面猫腻。
猫腻一:
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下拨的专项资金信息不透明、监管不到位,导致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极易发生。在查实的案件中,截留挪用问题尤为突出。
平江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徐岳湘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向该县国土局违规批示项目资金46万元、挪用城关镇城建资金3.5万元给老家排形村,挪用茶厂改制专项经费10万元。徐岳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隆回县桃洪镇黄花村原党支部书记阮交文、村委会主任钱书良,挪用扶贫专项资金6万元用于支付村部建设工程款。阮交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钱书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猫腻二:
虚报冒领项目资金
在涉及邵阳市隆回县的14件问题线索中,采取重复申报等方式虚报冒领项目资金的问题突出,且涉及金额较大,单个违纪问题处分人数较多。
隆回县金石桥镇人民政府于2012年申报“自来水厂”项目,获得财政资金400万元;2013年该镇又以“集中供水工程”名义,再次申报项目。通过重复申报共骗取财政项目资金162.56万元。时任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郭顺国等14人受到相应的处分。
隆回县桃洪镇砚冲村党支部书记钱垂湘与村委会主任黄大明、村委会委员杨小香,以村民已建养猪场申报套取生猪养殖项目扶贫专项资金2万元用于村道维护。钱垂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大明、杨小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猫腻三:
套取侵占扶贫资金
100件重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中,大多数涉及贫困地区,随着扶贫攻坚力度的加大和专项扶贫资金的增多,有的党员干部乘机“拔毛”。
隆回县雨山铺镇温塘村党支部书记李柏生,使用已竣工合同套取扶贫专项资金5万元用于支付组道工程款、村自来水工程款等开支。李柏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财政所副所长曾祥元审核把关不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猫腻四:
以权谋私优亲厚友
少数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优亲厚友。
澧县永丰乡永镇村党支部书记黄大宏,将公务活动主要开支安排在其爱人经营的商店,经自己审批、村支两委审核后在本村报销共计33.05万元,且均是白条做账。黄大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祁东县河州镇新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原村委会主任王菊阳,违规为其父亲办理低保,共计所得2160元。王菊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猫腻五:
违规处置村级集体“三资”
一些村(社区)干部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动歪脑筋,违规处置村级集体“三资”,填补村级欠账或中饱私囊。
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光明山社区原党总支书记梁平辉、原居委会主任李明初于2007年至2011年间,侵占集体资金9.88万元;伙同原居委会委员谭周荣、谭蔚与居民邓阳发共同合股,侵占私分社区地产拍卖款230余万元;与梁平辉、谭周荣、谭蔚平和社区计生专干谭彩霞等人侵占集体资金22.87万元用于缴纳其个人应缴社保费用,将村发电站、办公楼、园艺场石山等资产和土地进行非法拍卖处置。李明初、梁平辉等6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猫腻六:
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
少数党员干部把权力当做谋利的工具,不仅不为百姓谋福利,反而在为群众办事中违规收费,甚至吃拿卡要。
宁乡县菁华铺乡菁华铺村原党总支书记李小平,原党总支副书记、原村委会主任胡国荣,向151户建房户违规收取国土证办证相关费用共计26.33万元。胡国荣在为村民办理建房手续过程中还存在索拿卡要,收受香烟等礼品问题。李小平、胡国荣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胡国荣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嘉禾县行廊镇肖家村党支部书记肖志球、村委会主任肖红等人,以村民办理危房改建项目审批手续需照相、准备资料等为由,向获得危房改建项目补助的村民违规收取费用共计2.96万元。肖志球、肖红、胡水良、肖卫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