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驾”入刑存质疑 长沙律师:开车看美女也有罪
上海洋山大客车侧翻事故现场。6日,该事故原因查明,系司机弯腰捡手机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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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洋山的大客车侧翻事故原因查明,又跟手机有关。开车玩手机该不该入刑再起争论。长沙律师周彦还是力挺“盲驾不入刑”。他从法理精神、量化标准、取证难度三个方面,印证了这一观点。
车上的手机又酿祸了!11月6日,本周一发生在上海洋山的大客车侧翻事故原因基本查明,系客车司机在事发时弯腰捡手机,导致车辆偏离,碰擦道路侧石后最终导致车辆侧翻。事故造成6人死亡,43人送医。
开车玩手机,危险有目共睹。但“入刑”到底合理、可行吗?11月4日,本报以《开车玩手机要入刑,严了点?事故概率增几十倍,确实险!》为题做了相关报道。对此,长沙市人大代表、律师周彦犀利指出:“盲驾”入刑不可取。
■记者 王智芳 张刘薇子
实习生 龚骁 向秋莉 罗婷
【律师质疑】
“盲驾入刑是苛法”
“‘盲驾’如果入刑,则成苛法!它更多的是恐吓,这有悖法律公平与正义的本质。”11月6日,长沙市人大代表、长沙律师周彦面对网络上劈天盖地的“盲驾入刑”热点话题,犀利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他说,虽然开车看手机很危险,但将“盲驾”入刑确实不合法理。“刑法的意义是对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进行惩罚,但是玩手机并没有到这样的程度。”周彦说,当今社会,很多人都会在开车的过程中偶尔看一下手机,如果真的入了刑法,会违背基本的法理精神,造成社会上的“唯刑论”,有悖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依法治国决议强调的科学立法精神。
“就像我们国家废除的收容、劳动教养一样,如果驾车看手机也入刑的话,很有可能会成为某些行政部门滥用权力的‘利器’。”周彦强调。
【标准之争】 “盲驾”没有量化标准
说到盲驾入刑,周彦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认定是玩手机造成的盲驾?”
周彦打了个比方, “醉驾”可以测酒精,吹一口气看数值就知道,有一个量化的标准;“飙车”可以用技术条件测时速,时速高于多少就是飙车,这也不存在争议;“毒驾”入刑也不存在操作的难题,只要在尿检时检出违禁成分即可认定。 但“玩手机”造成的“盲驾”没有一个具体的量化标准。
“看一眼还是长时间看算盲驾?看一次还是多次看算盲驾?”如果盲驾入刑,定罪标准的无法衡量,必会造成法律的难以执行。周彦说,如果违法却无法处罚或者处罚混乱,那很有可能会出现一个怪异的现象,“大家都会调侃,你看手机了吗?我看了,但你好好的,我却被处罚了。如此,必将会失去法律的公信力和威严。”
最后,周彦笑称,“如果看手机‘盲驾’算犯罪,那么驾车时看看窗外风景或者是看看路边美女,是不是也应该规定为违法呢?”
【取证之难】
要取证盲驾警察不够用
周彦还提出,开车玩手机入刑法,另一个难题则涉及到取证困难。
“现在虽然有高清探头,但是真正涉及到盲驾取证,还是有困难的。”周彦说,虽然公交车上装有摄像头,勉强还能监控司机行为。但是为数众多的私家车想要取证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大部分私家车车窗都贴有窗膜,高清探头很难监控到司机的细微动作。
另一方面,“如果派交警蹲守路边去取证的话,在我国目前警力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这显然不现实。”
当然,周彦也表示,盲驾不入刑,不代表不能管,相反,应该加大宣传和管理力度,一方面让驾驶员意识到盲驾的危险性;同时,应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盲驾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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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王智芳 张刘薇子 实习生 龚骁 向秋莉 罗婷)
(编辑:段颖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