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党组印发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履职行为“四个零”规定

03.02.2015  10:21
一、对被检查单位、监察对象安排的宴请和赠送的礼品“零接受”;
二、对违反规定会员卡“零持有”;
三、在公务活动中对营业性娱乐场所“零接触”;
四、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附件下载: 安监总局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履职行业“四个零”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