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人社办发〔2016〕16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经厅领导同意,厅办公室制定了《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
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精神和《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6〕62号)有关要求,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政务运行机制。
一、主动公开行政决策信息
(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切的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决策过程和结果信息(法规处牵头)。
(二)推进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及时调整完善并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责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好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做好审核转报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公开审核主体、审核依据和最终的审批主体等事项(法规处牵头)。
(三)推进行政审批公开。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各环节,确保行政审批依法有序进行。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审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强化过程监控,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法规处牵头)。
二、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四)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项目、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共服务的部署要求,全面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改造经办流程并集中向社会公布。(办公室、统计信息中心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五)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补贴政策申领条件和程序、补贴管理和审批情况等信息。做好劳务协作等面向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的促进就业专项活动信息。定期发布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信息、职业供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推动就业信息全省联网,引导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就业处牵头,就业口有关处室、单位配合)。
(六)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落实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标准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目录等信息(社保口相关处室、单位负责落实)。
(七)推进人才队伍信息公开。公开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推荐以及“湖南省技能大师”、“湖南省技术能手”等评比表彰工作情况和结果。公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等人才培养载体建设项目评审等有关情况(专技处、职建处牵头)。
(八)推进考评录聘信息公开。公开公务员考录遴选、事业单位招聘以及职称评审等方面的政策、条件、程序和结果。公开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等级评定的程序和结果(专技处、事管处、公务员局、鉴定中心负责落实)。
(九)推进劳动关系和企业工资分配信息公开。公开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政策措施和办事机构联系方式。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等信息。公布非法用工、拖欠工资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劳动关系处、劳动监察处、调解仲裁管理处负责落实)。
(十)推进财务信息公开。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信息(财务处牵头)。
(十一)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依申请公开信息责任主体和分工,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办公室牵头)。
三、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新闻发布工作
(十二)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凡出台重要政策,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厅门户网站发布(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负责落实)。
(十三)做好舆情监控和新闻发布工作。切实提高应急信息研判能力、应急事件引导能力、信任危机修复能力,按照“提前应对、把握重点、积极回应”的原则,及早掌握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根据省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制定落实全年新闻发布、在线访谈等宣传计划,及时发布官方权威信息(宣传中心、信访维稳办牵头)。
(十四)做好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载体建设工作。加快整合厅属网站资源,规范厅门户网站建设,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目录内容保障工作。坚持以《人才就业社保信息报》为宣传主阵地,加强与国家和省主流媒体的合作,探索采取官方微信等新兴载体渠道,积极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重大政策、重大活动、重大改革以及事业发展成效,着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信息中心、宣传中心牵头)。
四、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
(十五)全面梳理和改进公共服务。认真落实《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梳理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面向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创新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负责落实)。
(十六)加强网上办事平台建设。按照“互联网+人社服务”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网上经办综合服务大厅建设,实现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经办、网上求职、网上转移、网上挂失等网办功能,拓展手机应用平台、政务微博、微信等多项服务手段。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加快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信息中心牵头,各业务单位负责落实)。
(十七)全面加强12333电话咨询服务工作。加快实体化机构建设,强化12333短信服务和掌上12333移动应用,形成覆盖全省的12333电话咨询服务体系(信访维稳办牵头)。
厅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照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2016年12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办公厅。办公厅年将于年底组织考核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处室、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