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案件我来办!”——检察长的担当
为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压实司法办案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凤凰检察院检察长王岸主动担当,近日办理了一起疑难案件。
凤凰检察院检察长王岸审查案件
背景:
2017年7月8日上午凤凰县检察院接到凤凰县公安局邀请后指派员额检察官石丽、李涛提前介入。这是一起数额巨大、人数众多、跨多省区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及几十家公司。在了解案情后石丽立即向检察长王岸汇报,检察长王岸当即指示:“这是一起疑难、复杂案件!由我来办理。”
凤凰检察院检察长王岸办理案件
过程:
2017年7月12日凤凰县公安局以孟某某、解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向凤凰县检察院提请逮捕,案件管理中心审查受理后将该案分配至员额检察官王岸办案单元,该案案卷材料共9册1千8百多页。白天,处理繁忙的日常工作,晚上,一人在办公室加班审阅案件材料。第三天,案卷审阅完毕,并要求侦查机关立刻补充审查逮捕环节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1份判决书、2份证言、2份辨认笔录、4份书证。第四天,联系了税务专业人员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知识。第五天,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第六天,提审。第七天,决定批捕!
效果:
2017年7月19日凤凰县检察院以孟某某、解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批准逮捕。同时在该案的审查中发现了多处违法行为,依法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为补充完善证据、有效指控犯罪向侦查机关发出了《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共10大项27小项。另外还发现了“案中案”,按照程序向相关侦查部门发出了《犯罪线索移送函》。
办案资料
“面对当前司法改革的新要求,作为检察长不仅要亲自办案,而且要带头办难案,办好案,我是检察长,但也是检察官,办案是职责所在,要给大家作表率。”公安机关拿走《批准逮捕决定书》的那一刻王岸如是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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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杨漪雯(实习) 审核: 江世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