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爱车停酒店被砸 酒店被判赔1.4万元

13.01.2016  11:11

本报张家界讯 入住酒店后,爱车停在酒店停车场,结果不仅车被砸了,车内财物也被盗走,酒店是否需要赔偿?向军(化名)就遇到这么一件糟心事。随后,他起诉酒店索赔。近日,张家界市永定区法院宣判此案,认为被告酒店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向军车辆损失共计14267元。

去年10月21日,向军驾车到张家界市永定城区,入住某酒店,随驾的一辆宝马X5停驻在该酒店停车场内。23日上午8时,向军发现自己宝马车的后挡风玻璃被砸,车内财物也不翼而飞了,便马上和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保人员报案,公安机关之后立案侦查。

之后,向军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酒店方赔偿后挡风玻璃安装费用6461元、太阳膜2850元、漆面修复费3400元、寻求司法救济支出费用等共计21400元和车内损失财物价值19765元。

法院审理认为,向军在酒店住宿,双方之间就形成了住宿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免费停车是住宿服务合同内容的延伸,该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对向军的人身以及财产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而酒店方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附随义务,致使其车辆被砸受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向军在停车场有提示的情况下,在存放车辆时没有将车内的财物随身携带,对车辆内物品被盗负有一定过错,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且此案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此,法院认为,张家界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向军车内被盗物品不需承担赔偿责任。记者刘双通讯员李国胜刘颖龚君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