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气象防灾减灾及气象现代化均被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30.06.2015  20:17
      日前,张家界市委、市政府向各区县委、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单位下发了《中共张家界市委办公室、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张家界市绩效评估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年度考核细则,气象现代化和气象防灾减灾等工作均被列为对区县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业务指标。
      气象现代化考核内容以张家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张家界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的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为依据,将各区县的年度气象现代化进展评估数据和区县政府的绩效考核成绩挂钩。气象防灾减灾考核内容涉及各区县为农气象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区域气象站设备升级更新率、防雷减灾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
      在指标制定、数据采集和评估打分的组织实施方面,《通知》规定由市气象局作为市绩效评估委员会授权的指标牵头单位和数据采集单位,具体负责对各区县政府的该项年度工作进行综合评定、量化“打分” 。
      气象防灾减灾及气象现代化被纳入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树立起地方政府气象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充分体现了张家界市委、市政府对气象工作的重视和认可,市气象局被授权给区县政府“打分”,则体现出气象工作政府化的深入和突破,文件的下发有利于政府主导推进气象现代化格局的形成,对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提高地方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均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