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一男子趁女子入户推销之际强奸未遂被判刑
02.04.2016 12:14
本文来源: 长沙新闻网
原标题:常德一男子趁女子入户推销之际强奸未遂被判刑
中国网讯 (刘春林 通讯员 陈悦)湖南省常德市澧县男子张某趁一女子入户推销净水器时,突生邪念,企图与该女子发生性关系,后因女子强烈反抗致其未能得逞。经澧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澧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5年10月9日下午4点多,被害人曾某骑摩托车途径澧县头铺张某家,向张某推销净水机产品,张某要求将净水机装在二楼,曾某遂与张某在张某家二楼查看安装净水机位置。曾某在二楼看了一下,转身经过卧室房门口时,张某突生邪念,将曾某推至卧室,并迅速抽掉房门钥匙,关上房门,强行把曾某推倒在床上,一只手按住曾某的手,一只手强行扒掉曾某的裤子。曾某大声喊叫,张某就一只手捂住曾某的嘴巴,一只手迅速脱掉自己的裤子压在曾某身上,曾某一边骂,一边用力抓张某的耳朵、头发、下巴,掐张某的肩膀,用腿顶张某的身体,因曾某激烈反抗,张某强奸未得逞。
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赔偿了被害人曾某的经济损失。
司法机关认为,张某违背妇女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张某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因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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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16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