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公厕内偷拍女士如厕被抓 手机里有不雅照

17.04.2015  11:55

株洲晚报4月17日讯(记者 肖蓉 通讯员 张璐)4月14日下午3点多,一名38岁的男子在芦淞区七星潮流购物公园二楼女厕所里偷窥偷拍,被公安部门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男子躲在女厕所,手机里有不雅照

14日,七星潮流购物公园陆续有女业主向保安反映,二楼的女厕所里有个男的鬼鬼祟祟,不知是不是在偷拍。当天下午3点多,有女业主再次反映此事,商场几名保安迅速来到女厕所外,等如厕的女士全部出来后,对厕所进行搜查。

在厕所靠里的蹲位隔间里,保安发现了一名躲着不做声的可疑男子。在该男子的手机相册里,保安发现了数张不雅照片。

然而该男子始终不承认自己是在女厕所偷拍,一再表示是不小心走错了厕所,并且手机里的不雅照是从网上下载的。

因偷窥偷拍,男子被行政拘留5日

让保安为难的是,现场的女士碍于面子,都不愿出来指认。保安随后报警,民警赶到后将该男子带到芦淞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

经过警方调查,手机内的不雅照片存储时间是男子被抓前的一个小时左右,并且照片里的环境与七星潮流购物公园二楼女厕的环境吻合。在证据面前,男子最终承认这些不雅照片是他在女厕所偷拍的。

在删除该男子拍摄的不雅照后,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规定“行为人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对该男子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提醒】

公共场所如何防范偷窥偷拍?

4月12日上午,芦淞区淞北市场一名女业主在7楼卫生间如厕时,发现从旁边隔间下面伸过来一只手,手里还拿着手机,似乎在拍照。然而女业主报警后,因为证据不足,男子被警方劝诫后放行。(本报4月14日A11版曾报道)

警方表示,随着气温升高,偷窥偷拍事件的发生率也有所上升,多发生在公园、更衣间、公用厕所和浴室等场所。

警方表示,遇到偷窥偷拍时,女孩子千万不要难为情,一定要及时呼叫,声音越大越有效果。这样能吓跑偷窥偷拍者,惊动附近的人过来援助。在偷窥偷拍多发时段或地点,女孩子要结伴同行,相互照应。同时,女孩子在夏天穿着要适度,不要太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