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两次酒驾在同一地点被查
09.06.2018 21:54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红网时刻6月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吴和健 通讯员 成浩)6月8日,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通报,一男子酒后驾驶被查处过一次后,仍不吸取教训,再次酒后驾车上路,结果在同一路段又被查获。
5月29日晚8时许,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桥南中队在桃花源大桥南引桥路段开展夜查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执勤民警梁凌等在对一辆号牌为湘JD9×××的黑色小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男子神色极不自然,说话时散发出一股浓浓的酒味。梁凌遂依法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该男子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该男子承认在吃中餐时喝过3两多白酒。
后经查明,男子聂某44岁,曾于2016年7月7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同一路段被查到过,受到了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当时查获他的民警,也正巧是梁凌。
当日,交警依法对聂某饮酒驾驶机动车进行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0元,吊销其所持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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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2018 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