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长沙市第十九届“友谊”教育科研奖补充通知

16.06.2015  20:05

各区县(市)教育局教研室、直属各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长教通〔2015〕66 号文件《关于评选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就今年申报“友谊”教育科研奖的具体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我市城乡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师或教育工作者均可申请参评。

二、申报项目及条件

参评项目主要是近四年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如课题、调查报告、经验材料、专著、论文等。其成果应体现教育教学的实践与理论价值,对现阶段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好的指导作用,并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等业务部门的奖励(省级二等及以上奖励)。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须填写《长沙市“友谊”教育科研奖申报表》(见附件),并于6月25-26日两天将申报表(一式三份)、参评成果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原件,交复印件)报长沙市教科院规划发展研究所参加评选。过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说明

1.请区、县(市)所辖学校的成果材料务必先报区、县(市)教研室,由教研室签署意见并盖章,于6月25-26日统一报市教科院规划发展研究所;局直属单位于6月25-26日直接报市教科院规划发展研究所。

2.课题类参评成果要求有一定的研究周期,有完整的申报表、立项通知书、研究方案与计划、结题报告、结题证书、课题获奖证书、反映研究过程的相关附件材料等。

3.专著类参评成果要求是正式出版发行的教育教学理论论著,不包括各种学生学习辅导资料、教育政策法规文件、工具书和非教育教学方面的成果等。限由主编或第一作者申报,由主编申报的须提交主编具体编写章节的证明;如合作者也符合参评条件应以集体成果申报。

4.论文类参评成果最好发表或转载在国家教育教学综合核心刊物上,字数不少于三千。

五、联系电话: 84739328 谭老师 蔡老师

附件1:长沙市第十九届“友谊”教育科研奖申报表

附件2:长沙市第十九届“友谊”教育科研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