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甘愿小三被抛弃纵火烧身 男友乘机跑掉

13.06.2016  22:00

 原标题: 女子明知男友有家室甘愿小三 纵火烧身住所被毁

  “NO ZUO NO DIE”这条短语源自中式英语,是一种网络流行语,带有“自讨苦吃”、“不自量力”的意思。这句话,用在慈溪打工的江西籍女子茵茵(化名)身上,挺合适。她的自残行为,非但没能成功挽留住男友的心,还让自己受了皮肉之苦,毁了姣好容颜,并因殃及周边租户而要承担法律责任。

  昨天,慈溪法院法官,向记者透露了这一案情。

  明知男友已有家室 她还是甘做小三

  2015年,茵茵35岁,已在市区某KTV工作多年,曾于2009年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而留下过“黑历史”。之前,她在上班时认识了开食品公司的45岁男子谢军(化名)。明知谢军已有家室,茵茵还是跟他发展成地下恋人关系。

  恋情维持了两年多,2015年7月,谢军果决向她提出分手。但就在“被分手”半个月后,茵茵发现自己怀孕了,谢军答应陪她去医院做人流手术。

  “陪她去做手术之前,在马路上我被茵茵泼了汽油,当时她拿出打火机,但是没有点火。”谢军说:“发生这事后,我就跟她协商,提出给她10万元,让她不要来烦我了。因为当时资金紧张,我先付了5万元。”但事情并未因此告一段落。虽说好此后不相往来,可始终放不开这段感情的茵茵还是忍不住打电话纠缠。

  男友离开后 她在出租房点燃了汽油

  同年10月7日晚,正在足浴店洗脚的谢军再次接到茵茵的电话,说有一样东西要给他看,但遭到谢军严词拒绝。茵茵仍不放弃,发信息说会在谢军公司门口等,坚持要把东西给他看,拗不过她的谢军只好同意去见她。一见到谢军的车,茵茵便立即开门坐上车,并强求他送自己回古塘街道上傅家社区的租房。

  到茵茵租房楼下时已近凌晨零点,茵茵非要谢军跟她上三楼租房看样东西。谢军无奈地楼进房间,并按茵茵指示背过身。等他转回身时,只见她手持一药瓶,口口声声说吞了安眠药。

  谢军当时表态,“我们既然不来往了,就不要这样闹下去了,我带你去医院看一下”。

  茵茵不听,“我要睡觉了,你赶紧走”。离开房间后,谢军给两人的共同好友阿博(化名)打电话,让他马上来茵茵住处好好劝劝。

  阿博赶到,茵茵的房门只是虚掩着。进去后,他发现躺在床上的茵茵眼神不对劲,房内还有汽油味。

  “你怎么这么傻,是不是吃安眠药了?”得到肯定回答后,阿博随即走到门口,准备给谢军打电话。

  “嚓”,按打火机的声音传来,等阿博回头,茵茵的胸部、腹部已着火,床上也是一圈熊熊火焰。“救命啊!着火啦!”阿博赶紧大声呼救,上前拖住茵茵的两只手,就把她往外拖,并想方设法把她身上的火扑灭。

  等阿博转身再进到房内想把里面的火扑灭时,发现仅凭一己之力已无法控制。呼救声、火光、烟气,已休息的同楼其他租户纷纷惊醒,有人见状拨打火警和急救电话。

  纵火殃及池鱼 她被判缓刑四年

  受伤的茵茵很快被送往宁波113医院救治。除了茵茵租住的三楼房间,还有3楼、4楼的多个房间及走廊被焚。

  据茵茵事后交代,汽油是她以清洁东西为由,向一个熟识的摩的司机花40块钱买的。“他伤我太深,本来想在他车里把汽油点着,跟他同归于尽。”她说,“冷静一下后想到旁边车子、房子很多,怕万一会爆炸,当时心里也有对他不忍心的想法。”谢军离开后,茵茵将塑料瓶里的汽油泼洒在自己的身上及床铺上,之后用打火机点燃。

  案发后,茵茵与房东达成和解协议,已赔偿损失18500元,取得房东的谅解。

  昨天,慈溪法院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站在被告席上,茵茵一直忍不住掩面哭泣,从她的脖颈等处,还能看出植皮手术的痕迹。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她毫无异议,均表示认同。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茵茵因感情纠纷而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 年。(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