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非安全玻璃造成事故二次伤害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反思
此次事故中,爆炸发生地附近有一片住宅小区,人口密集。爆炸发生后,除事故本身造成的烧伤烫伤和建筑垮塌压伤之外,这次天津爆炸中,附近居民大多是被瞬间爆破的玻璃划伤、刺伤的。
中国质量报记者注意到,在距离事故中心2公里的马路上,随处可见玻璃碴子,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其中包括汽车挡风玻璃、钢化玻璃门碎片以及周围居民楼的外窗玻璃,这里面有些已经碎成小颗粒状,而有些窗框上的玻璃锐利尖端突出。
记者之后跟随附近居民回家中取回必要物品,分别来到距离爆炸中心600米的万科海港城和1.3公里的万科金域蓝湾小区。在8楼的居民家里,记者看到客厅和卧室靠近窗户的地面上有大量的玻璃碴子,棱角分明,有些已经被冲散到沙发和床上。
记者通过和居民交谈了解到,住户家里的外窗没有自己更换过,都是原装的。同时,通过现场走访并与居民核实,爆炸中心附近的居民楼均是10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其中记者去到的海港城有30多层高,楼道里也满地都是尖玻璃碴子。
采访中,记者在一位20多岁的小伙子手机里看到了事故当晚他拍到的一张照片,照片里窗户玻璃被轰开了一个大洞,破碎边缘像鲨鱼的牙齿一样锋利。据他所说,这是距离爆炸中心大约1.3公里的天滨公寓。
在返回的路上,记者看到开发区第二中学对面小区的外窗玻璃也已经被震碎,同样也有玻璃被轰出了大洞,锋利的三角尖端凸在外面。
据记者了解,2004年初,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联合下发《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其中规定有11项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其中包括了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面积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幕墙等。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
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安全玻璃之所以安全,就在于它受到冲击破碎以后会变成一块块均匀的小颗粒,而不是像普通玻璃一样变成小碎块,从而容易划伤人。
那么,这次爆炸事件中,伤人的玻璃是安全玻璃么?如果不是,又存在哪些问题?中国质量报将继续刊登相关报道。
来源: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