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祁东环保、公安在行动
14.12.2016 12:05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今天上午,祁东县一企业主因环境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10日。
据了解,李有平(男,祁东县马杜桥乡村民)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祁东县马杜桥乡新建洗砂场;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将生产废水直接排放,造成周边环境污染。11月11日,祁东县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对该洗砂场进行了调查、取证。之后,依法下达了法律文书,对该场的设施设备依法予以查封。但业主李有平拒不执行环保部门处罚决定,仍违法生产、非法排污。祁东县环保局及时将案卷移送公安机关,并加强与县治安大队的沟通联系。期间,环保、公安执法人员多次联系业主,李有平拒不见面,也不接受处罚决定。执法人员多次前往业主住所,一无所获。
今天上午,接到群众举报,治安大队迅速出击,顺利将李有平抓获。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目前,李有平已被送至祁东县拘留所。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14.12.2016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