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推进专门化审判机构
04.06.2016 23:16
本文来源: 长沙新闻网
星辰在线6月4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黎欣刚 通讯员 文闻)昨日,省高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暨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长沙揭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柯敏,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为新成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
座谈会上,省高院发布《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意见》,以指导全省法院统筹推进专门化审判机构建设、专门化工作机制建设,狠抓案件归口审理和执法办案,推动环境资源审判迈上新台阶。
在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成立前,省高院环境资源案件分散在不同审判业务部门办理。据统计,2012年至2015年湖南省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一、二审案件3672件。2016年1月20日,省编办批复同意省法院民三庭加挂环境资源庭牌子。
据了解,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的同时,省高院根据湖南省“一湖四水”生态区域实际,探索在长沙、岳阳两地率先确定两个审判力量较强的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环境资源法庭,分别对一审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和湘江全流域、环洞庭湖全区域环境侵权案件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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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2016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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