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
3月17日上午,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省环保厅召开,重点调度了贯彻落实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的情况,调整安排了下一步具体工作,还对《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调查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讨论。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群主持会议。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等15个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环保厅法制宣传处汇报了环保部有关会议精神和湖南省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省环科院负责人汇报了有关管理制度拟制的情况,重点对《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调查暂行办法(试行)》的起草进行了说明。各成员单位汇报了去年12月12日常务副省长陈向群主持召开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对调查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围绕做好下一步工作,刘群提出三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中央对此项改革非常重视,环保部抓得非常紧,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要积极推进。按照环保部会议要求,试点省要在4月底前向环保部提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初步总结材料,9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总结评估。在时间要求上比原计划提前了近半年,各成员单位要加快进度,加大力度,及时调整工作计划。有具体任务要求的要明确专人负责,单位要提供必要的保障,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工作进程。其他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三要落实制度。认真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办公会议、每个月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及时交流工作信息,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