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环保建设项目风险事前防控和事后处置
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资源环境约束条件日益趋紧,环保项目工程建设环境风险日益突出,环境保护也面临严峻挑战。如何做好环保建设项目风险事前防控及事后处置已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成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笔者就成功处置邵阳县合山养猪场环境风险案件一事浅谈如何做好环保建设项目风险事前防控及事后处置。
一、案件基本情况
邵阳县合山养猪场地处下花桥三禾村,于2012年5月28日经邵阳市环保局环评审批通过,年出栏生猪6万头,总投资6000万元,占地面积77999.22平方米,项目主体工程于2014年10月建成投入试养殖,采用“好氧+厌氧+生化消毒”综合处理工艺对养殖废水进行处理。
2015年5月5日,邵阳县环保局日常监察发现,该养殖场未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处理设施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实施到位。针对该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并做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2015年12月,现场监察发现该场建有一个约400立方米集污池、一个4万立方米黑膜沼气池、一套日处理废水200吨的生化处理设施等污染防治设施并投入使用。
2016年3月8日,再次现场监察发现,该场在养殖过程中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正常运行,部分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针对该违法行为,立即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该养猪场编制专门的养殖污水治理及受污染山塘清污方案,严格按照方案逐条逐项落实到位,彻底消除环境风险,并处以贰万元罚款。该养猪场于2016年6月中旬聘请了湖南金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邵阳县合山养殖场环境综合治理技术方案》,制定了整治计划推进表,投资420万元(该场环保总投入近1000万元))开展环保整治:提质升级日处理废水300吨的废水处理设施;新建一座1.6万立方米的黑膜沼气池;新增气浮设备、UASB处理设施、缺氧池、混凝化一体设备;新建一座4万立方米污水调节池、一座1200立方米的无害化处理沼气池;对集污池进行扩容,蓄水能力达到800立方米;安装固液分离机并修建了干粪堆放棚;对污水处理场区内地面全部实施了硬化并采取了 “雨污分流”措施。2016年8月18日,邵阳县环境监测站在该场处理设施出水口、上早塘北面(进水口)、上早塘南面(出水口)取样监测,各项监测结果均已达标。至此,邵阳县环保局成功了处置邵阳县合山养猪场环境风险,及时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如何做好环保建设项目风险事前防控
结合上述案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环保建设项目风险必须防患于未然,重点要做好事前防控。
一是全面坚持科学合理规划。在全县发展规划中,必须全县“一盘棋”,从持续性发展战略高度总体把握,综合考虑县域气候、水文、地质、环境、人口及经济社会发展自然增长率等因素,按照工业园区化、产业集群化、居住城镇化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避免出现居住、工业、产业混搭型规划,从源头减少环保建设项目给周边环境带来潜在风险。
二是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在重大涉环保项目建设中,应将建设项目环评作为一项前置审批手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把环境风险作为项目审查的准入门槛,把环境风险评价作为环评审查的重要环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原则。对高污染、高能耗、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三是扎实做好稳定风险评估。在进行重大涉环保项目建设决策时,扎实细致地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高度重视评估报告中涉及的不稳定因素和问题,通过宣传协商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打消各方疑虑,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项目决策、开工之前,切实做到论证科学,标准严格,规划合理,群众满意。
四是建立公众全程参与机制。在重大涉环保项目建设决策时,政府应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充分保障周边居民的知情权,尊重周边绝大多数居民在邻避设施的设置决策中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和决策权,不选择性推行公众参与。必要时还可诚邀部分居民代表作为该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监督员,让群众尽可能了解项目建设情况,能用公平的角度审视项目建设,并通过正常渠道向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等。
三、如何做好环保建设项目风险事后处置
要做好环保建设项目风险事后处置,必须严格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全面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以重拳铁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整改处置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一是建立健全环保监管体系。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突出重点”、“责任到人、网格监管”的原则,以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在全县建立标准明确、责任细化、严格奖惩的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环境风险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确保全面落实环境风险监管责任。
二是全面加强环境日常监管。严格按照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对所有排污企事业单位进行清查梳理,按一般污染源、重点污染源、生态污染源实施分类,严格实施按季按年对排污单位进行随机抽查监管,并建立了完善的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及时将环境风险项目纳入重点监管对象。采取日查、夜查、突击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环评、“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排查环境风险隐患。深入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根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和久试不验”等违规种类,按照“严查一批、搬迁关闭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备案管理一批”的总体思路,对清理出的环境风险项目进行分类处理。
三是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动,健全联合办案和案件移交机制,提升联合执法能力。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保部4个部令等环保法律法规,用足、用好、用准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用等级评价、环评限批、停业关闭、行政拘留和刑事责任追究等法律手段,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重拳出击,坚决挂牌督办一批、严厉处罚一批、媒体曝光一批;对恶意排污、干扰执法、暴力抗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切实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方”的效果。
四是及时化解群企纠纷矛盾。坚持把环境信访工作作为“关心民生,心系群众”的实事工程来抓,采取“畅通信访平台、热情接待、快速出动、依法调处、及时回访”的严密工作流程,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科学的监测报告为依据,有效化解各类群企矛盾,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确保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