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环保局探索信访投诉处理新方法
为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提高环境信访投诉案件的查处质量和办案效率,确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近日,张家界市环保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创新管理办法,对信访投诉处理考核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一、进一步规范信访投诉处理具体要求,对“12369”投诉举报系统建设、群众来信、网络投诉、政务热线、市长信箱、政府及上级交办事件处理进行了规范,要求各级环保部门确保24小时接警、24小时处警。各县(区)环保(分)局要确保“12369”环境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属于职权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按规定和工作要求及时妥善处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必要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要保证随时快速出警,要求现场处理的执法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确保投诉事件矛盾缓解、事态平息,同时完成信息收集、法律宣传等工作。对日常投诉,24小时内组织人员现场查处并及时回复。对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或突发性污染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处理并在处理后48小时内回复。对于复杂案件的信访投诉案件,限7日内回复当事人,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进行处理的,须经领导批准。对于非本级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向信访投诉人进行说明并告知相应的投诉渠道。案件调查处理结束后,对留有联系方式信访人,应当通过电话及书信等方式,及时予以回复。对在网络媒体反映的环保问题,在案件处理完成后,及时以官方ID予以回复,避免舆情升级。对政府及上级交办、市长信箱、政务热线等信访投诉件,及时书面报告相关处理情况。
二、要进一步健全信访投诉网络。已经开通 “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的区县要保证系统稳定运转。未开通投诉举报热线的要与市局“12369”实现对接,保证24小时接警处警,确保辖区内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同时,要在当地环保部门及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固定举报电话。
三、创新信访投诉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对区县信访投诉处理工作的考核,明确要求强化年度信访考核,针对区县信访投诉量大、经费紧张的现实,给区县安排专项信访投诉处理经费9万元,并与信访投诉处理质量挂钩。对信访投诉处理工作实行奖优罚劣。全年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无任何失误的,专项经费全额下发。未按要求及时处理上级交办信访案件,未安排专人值班处警、接警的,未及时处理,逾期未办结案件的,每件次扣500元。直至全年专项经费扣完为止。对未按要求处理信访投诉工作,出现工作失误的,市局予以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予以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