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环保局扎实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

19.05.2016  16:30

为切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效能。按照环保部、省厅和市局的部署安排,我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专项检查。我局对环评受理、审批制度、审批流程等情况和环评审批准入把关情况等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表明,我局对建设项目环保监管工作规范有序:一是统一受理。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的环评全部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受理。二是完善审批制度和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按照名录要求进行环评,做到不降低环评等级,对环评单位严标准,高要求,所有环评文件都通过专家审核方才可以通过审批。三是做好公开公示。在政府网站公开环评文本及审批结果,切实做好环评“受理-审批结果”的全过程公开。四是严格环评准入关。坚持做到“四个一律不批”,共否定3个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污染项目。五是严格执行竣工环保验收制度。对竣工环保验收通过的建设项目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以发证促管理,切实加强建设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六是强化危废管理,加强涉危废企业的整治。七是加大违规建设项目执法力度。对未批先建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