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环保局对国产水泥有限公司的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05.04.2016  17:18

省环保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泥生产企业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地方环保部门在4月15日前对当地的水泥企业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如发现超标排放的要及时处罚,对存在问题的要求在7月1日前完成整改。            

近日涟源市环保局根据省厅的要求,由总量办牵头,联合环境监察大队对国产实业(湖南)水泥有限公司脱硝及除尘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检查,该企业有完善的脱硝及除尘系统,其回转窑采用静电除尘、粉磨站、料库及储运等工序采用布袋除尘,共有88套除尘设施,中控系统建设及运行稳定,台账清楚,历史数据保存齐全,只有极个别情况因设备故障经环保局批准后,其脱硝及除尘设施需停运存在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瞬时超标现象外,其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小时排放浓度分别稳定控制在400mg/m3和30mg/m3以下,能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