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环保局与市公安消防大队签订应急联动 工作机制协议
23.09.2016 20:01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为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消防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保障我市环境安全。近日,洪江市环保局与市公安消防大队签署了《关于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协议》。
《协议》指出,以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为依托、有效地整合环保和公安消防部门的资源,以预防各类次生环境事件的发生和快速妥善处置作为合作重点,建立长期、稳定、可靠的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小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环境安全。协议约定:一是确定联络员,双方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沟通机制,市环保局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通报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公安消防大队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事故隐患,及时通报市环保局。二是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重大火灾隐患和环境安全隐患联合挂牌督办,并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后续督察。三是双方各自应对方要求,积极提供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矿山及尾矿库、医药、金属冶炼机加工、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等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行业的应急处置技术资料,积极协助对方建立完善环境风险及应急救援数据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双方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四是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实现突发事件的应急联动和资源共享,在洪江市应急救援总体预案框架下完善双方联动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共同提高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通过协议,环保公安建立交流培训制度,以组织召开工作研讨会、技术交流会等形式,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机制。同时,通过组织应急救援、处置队伍相互观摩、培训及联合演练等活动加强交流,共同提高应急队伍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23.09.2016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