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刊发整版报道:湖南整体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5月19日,《中国环境报》第7版用一个整版的篇幅,专门报道我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思路、做法与经验。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从2007年的“率先试点”到2010年的“连片示范”,从2013年的“县为主导、整县推进”到目前即将实施的“以奖代补、全省覆盖”,
一路奋力前行,一路探索创新。
“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清洁家园”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保“四洁工程”深得农民群众拥护;“政府主导、市场驱动、村民自治、城乡同治”的思路在国务院组织的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尤其是2013年探索的“县为主导、整县推进”整治思路得到了环保部的高度认可。思路一变天地宽,思路一变大跨越,湖南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内在潜力被激发起来,县市区的责任感和主观能动性得到了加强……
今年4月,我省被环保部、财政部确定为2015年全国唯一一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试点省。我省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坚持与努力难能可贵,党和国家的关心格外珍贵;人民群众对美丽环境、美好生活的期待是环保人神圣的责任,湖南环保人任重道远…
湖南整体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县政府为责任主体,统一制定方案,部门、各乡镇及村协调行动
图为郴州汝城农村中的垃圾箱。 朱胜才供
2013年,湖南省率先提出从以“片”为单元的连片整治转变为整县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的工作机制,计划用5年时间实现全省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此,湖南制定了《湖南省农村环境整治以奖代补全省域覆盖实施方案》,明确了以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结合辖区内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人口规模,统一制定方案,统一组织各部门、各乡(镇)及村协调行动。
◆本报通讯员黄昌华 彭勇辉 记者张东风
湖南作为农业大省,是国家重要的粮食、生猪和水产养殖生产基地,粤、港、澳主要生鲜食品供应基地。自古以来,便有“湖广熟,天下足”之说。
然而,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基本占了全省排放总量的“半壁江山”,农村环境问题严重制约了湖南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整治农村环境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采取竞争立项的方法,选择28个县(市、区)先行整治,覆盖近8000个行政村
2007年,湖南省开展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四洁工程”(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三新活动”(新农村、新环保、新生活),形成了村民自治模式和合作社模式。
2008年~2009年,湖南省共试点实施了农村环境整治项目56个,改善了92个行政村的人居环境,探索了农村环保实用技术。
2010年,湖南省被列为全国首批8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试点省”之一。2010年~2012年,湖南省在全省106个示范片的1261个村庄全面推进了整治工作,涌现出长沙市、株洲攸县等一批全国示范典型。
2013年,湖南省率先提出了从以“片”为单元的连片整治转变为以县(市、区)政府为主导,整县推进农村环境整治这种有利于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省政府编制了《湖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实施方案》,对全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整体规划。在整县推进过程中,湖南省要求着力解决好5个方面的问题:将农村环境整治作为县、乡两级政府的日常工作,做好长远规划,建立持续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3级农村环保工作队伍;形成县(市、区)的环保、住建、农业、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体系;建立政府鼓励扶植、农户自觉行动、市场主体参与的科学有效的农村垃圾、污水收集处理服务体系;县级财政将垃圾污水处理补贴、乡村工作经费、农户宣传教育奖励经费等列入常年财政预算,不搞项目式的短期行为。
为抓好整治工作,湖南省环保厅专门成立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各市州及试点县(市、区)均相应成立了农村环境整治的领导小组,试点县(市、区)所属乡镇设立了农村环保机构。
为调动县(市、区)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整治目标任务有效落实,2013年~2014年,湖南采取竞争立项的方法,通过业务部门和专家评审、现场答辩打分,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工作方案扎实,整治意愿强烈的县(市、区)先行整治。湖南省分两批确定了28个县(市、区)加以推进,整治范围覆盖全省近8000个行政村。“整县推进”的方式突显了地方政府的责任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了地方参与的积极性。
制定以奖代补全省域覆盖实施方案,计划用4年集中整治,1年完善提升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湖南省委、省政府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省委一号文件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已明确将整治农村垃圾和生活污水,全面启动以县(市、区)为主体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列为工作重点。
2015年,作为全国唯一纳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全区域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的省份,湖南省因地制宜、结合省情,制定了《湖南省农村环境整治以奖代补全省域覆盖实施方案》,计划从2015到2019年,用4年集中整治,1年完善提升,完成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首先,湖南省明确了以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结合辖区内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人口规模,统一制定方案,统一组织各部门、各乡(镇)及村协调行动。其次,明确了总体目标,确定2015年~2018年为集中整治期,逐年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标数分别为35个、39个、36个和25个县(市、区);2019年为完善提升期,要求到2019年末,全省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服务体系得到完善健全,农民环境意识得到显著提升,实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的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扎实基础。
结合“长、株、潭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大湘西扶贫与攻坚试点区”、“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圈”和“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区域发展现状,湖南省将推进全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域及“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圈”周边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列为整治重点。
整县推进、县为主导机制实施后,各相关部门通过整合力量,多元投入,建立起密切配合的工作体系。比如,环保部门承担环境综合监管,重点牵头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环保队伍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住建部门重点负责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利部门重点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业、畜牧水产部门负责减轻农业和养殖业面源污染等。
建立由地方财政、企业、社会、农户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农民的主体地位,永州零陵区、岳阳君山区各乡镇、村组都成立了“环保协会”,整治工作实现了“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鼓励、引导村民自治和投工投劳,多轮驱动,破解资金投入难题,国家和省级再投放专项资金适当奖补。
为了保证工作长效有序运行,湖南省把宣教工作贯穿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全过程。统一制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教育培训光碟,把光碟和资料发放到每个村民小组,确保每户家庭都能观看;对县(市、区)分管领导、有关部门、乡(镇)负责人统一组织培训。
原文见: http://news.cenews.com.cn/html/2015-05/19/content_285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