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精神,按照11月27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深刻吸取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牛马司矿业公司铁箕山煤矿“11·20”较大事故和江西丰城电厂“11·24”重大倒塌事故教训,针对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近日,省煤炭管理下发通知,决定于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省监管煤矿企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安全执法大检查。
通知要求,省监管煤矿企业要根据11月27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2016〕115号)以及省局《关于省煤业集团牛马司矿业有限公司铁箕山煤矿“11.20”较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湘煤安监传真〔2016〕第1号)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结果及时上报省局。对于没有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的或自查发现隐患不报告、不整改的,特别对于自查自纠中发现有重大隐患仍组织生产的,将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安全生产法》规定进行处罚。
此次执法检查重点内容为,检查各集团公司、原煤公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落实到位;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是否落实;计划安排是否有超能力生产;煤矿企业今年以来省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否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关闭退出煤矿是否按照要求关闭到位;“六大系统”是否完善,特别是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是否完善;通风系统是否完善合理;采煤工艺和方法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此次执法检查将分三个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以煤与瓦斯突出和水患威胁严重矿井为重点,争取做到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或处置,该停的坚决停,该处罚的依法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