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减灾委召开2015年第一次灾情会商会
今年以来,我省灾害性天气频发,低温冷冻、风雹、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多有发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6月12日,省减灾委在长沙召开2015年第一次灾情会商会,通报今年以来全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集体会商今年以来的全省灾情,安排后段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省民政厅、财政厅、农委、林业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气象局等成员单位联络员参会就本有关情况分别作了汇报,并就合力做好自然灾害灾情统计、会商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
经会商分析,年初以来,我省多次发生自然灾害,尤其入汛以来,湘北大部、湘西及湘南局部地区多次遭受强降雨,造成全省14个市州114县市区不同程度受灾,大量农房倒损,农作物被淹,道路交通、通讯电力中断,灾害损失非常严重,据统计,灾害共造成我省14个市州114县市区667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20人(其中17人因洪涝和地质灾害死亡或失踪,3人因雷击死亡);需紧急转移安置人口23.3万余人,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余人;农作物受灾面积近460千公顷;倒塌房屋8500余间,58000多间房屋不同程度受损;损坏水库4座,堤防2013处,塘坝3970处,灌溉设施9184处;冲毁路基、路面1427公里,损毁桥梁72座,损毁涵洞1606道,冲毁护坡484处。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2.2亿元。今年灾情的主要特点是:降水强度大,灾害频率高;受灾范围广,灾害损失大;多地重复受灾,城市内涝严重。后段,湘中及以南地区雨水主要集中在6月,湘北的集中降雨持续至7月上半月,总雨量湘北较常年同期偏多2~5成。降雨集中期内,澧水流域、沅水下游地区有区域性洪涝发生。此外,强降雨易诱发局地山洪和泥石流、滑坡等次生地质灾害。7月下半月~8月为我省相对少雨期,总雨量湘北、湘东南南部较常年同期偏少1~2成,其他地区偏少2~5成。高温日数较常年偏多。全省大部分地区有伏秋干旱发生,湘中、湘南部分地区干旱重于其他地区。
省减灾委秘书长、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唐白玉代表省减灾委作了总结讲话,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增强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全面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的重要指示,立足湖南实际,积极主动应对后段灾情,从四个方面做好防灾抗灾救灾工作:一是继续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安全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够得到及时医治”,视情及时将应急生活救助转化为过渡性生活安排。二是继续做好灾情核查、评估、会商和报送工作,确保灾情数据真实、准确、全面、科学。三是科学规划,尽早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四是积极争取中央对口部门的大力支持。五是充分发挥省减灾委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做好沟通、协调和服务工作,当务之急是要根据本次灾情会商分析,进一步督促基层搞好灾情汇总报送,牵头做好灾情评估、会商和发布工作,协调做好后段灾情应对和灾后重建工作。
今年以来我省相继发生了多次大的洪涝灾害,雨情、水情较为严重,局部地区超历史记录,降水极不均匀,灾害损失触目惊心。全省各级各地平时的防灾减灾工作极为主动,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灾害损失,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灾害发生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徐守盛专门作出批示,并前往桃源县查看灾情、指导抗灾救灾;省长杜家毫多次主持召开全省防汛抗灾调度会,要求全力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省领导陈肇雄、韩永文、黄兰香、戴道晋、蔡振红分别作出指示或赴灾区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全省各级各部门迅速反应,积极应对,抗灾救灾工作有力有序。省减灾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积极配合支持。全省上下众志成城,不等不靠,认真开展自救互救。省级层面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Ⅲ级一次、Ⅳ级两次,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我省暴雨洪涝灾情启动国家级救灾应急Ⅳ级响应一次;省政府安排安排并下拨2100万元省级救灾应急资金,调运2000床毛毯、2500床棉被、3000床毛巾被,协助安置救助受灾群众。灾区市、县政府共投入救灾应急资金2000万元,调运粮油食品、衣被、生活用品、救灾设备等物资折合人民币1000余万元,累计转移安置受灾群众23.3万人次,救助受灾群众33.4万人次。湖南不等不靠,自力更生,主动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得到了国家减灾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同志的充分肯定和表扬,也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