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对一家涉嫌环境违法企业负责人移送公安处理

04.05.2017  23:48

5月3日,澧县环保局、澧县公安局联合行动,对涉嫌环境违法嫌疑人罗某依法实施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

澧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现场监察中,发现澧县罗顺平樟树油提炼加工厂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污染物排入环境。澧县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将环境违法嫌疑人罗某移送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