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约谈进度滞后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县

19.11.2018  10:55

  11月15日,省厅在长沙组织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进度滞后的项目县进行约谈,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振全出席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2018年我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情况,10个建设进度滞后的项目县分管副县长或水利局局长进行了表态发言。

 

  张振全指出,全面开展水土流失防治,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各项目县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水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新时期水土保持的地位和定位,切实转变工作思路。要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水土保持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的内涵和精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找准自身差距,全面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

 

  张振全强调,当前水土保持工作思路是“治理补短板,监管强手段”。各地要围绕新时期水土保持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项目实施、资金保障、组织发动等方面的领导作用,做好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今年项目建设。 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传导压力,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二是尽快完成历史项目验收。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项目法人验收,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并积极向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完成竣工验收。 三是充分发挥水土保持脱贫攻坚作用。 要深入调查研究,真正摸清贫困群众的水土流失治理需求,充分激发贫困群众依靠自身力量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要积极践行乡村振兴战略,在有条件的地区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四是着力解决坡耕地水土流失突出问题。 要加强禁垦陡坡地监管,依法依规查处禁垦范围内违法开垦等行为。要发挥政府主体作用和各部门协同作用,统筹各方资金,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坡耕地治理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五是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 要围绕“发现问题、认定问题、严格追责”三个要素,统筹考虑人员、设施设备等问题,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手段,构建有效的监管和问责体系,让违法行为人受到应有的惩处,形成强大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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