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推进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制度

11.06.2017  11:22

  日前,湘西自治州劳动保障部门督促各类建设单位缴存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2100万元,为防止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筑起了一道“防护堤”。

  据了解,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湘西自治州出台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凡在州内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必须按建设工程项目总造价的2%向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专户缴存,单个报建工程项目缴存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最低不少于5万元,省重点建设交通运输项目按合同造价的1.5%交存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如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且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确认后,可动用保证金发放农民工劳动报酬。

  今年初,该州劳动保障监察局对各县市落实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制度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文章作者:艾红光/编辑:李俊/审签: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