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高新区创建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成功获批
近日,湘潭高新区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方案得到国家科技部批复。作为2015年科技部批复的4家创新型特色园区之一,标志着湘潭高新区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增强自主创新方面取得的成就以及园区建设的战略定位、目标路径得到了国家的认可。湘潭高新区将建设成为机电一体化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增长极、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一部一带’建设的战略高地、‘两型社会’建设发展的先行区,将全面有利于湘潭市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有利于产业优化升级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推动,有利于实现自主创新工作中央和地方的全面联动。
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是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精神,促进湘潭高新区在新时期转方式、调结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为了做好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工作,湘潭高新区一是将设立重大科技创业人才资助计划。面向全球,立足园区主导产业,未来三年内安排资助50-100个左右的创业团队携带科技成果到湘潭高新区创业;设立高端知识载体引入专项支持计划,未来三年预留至少壹亿元左右资金,重点支持跨国企业、国际知名大学、国内大学和重点科研机构的引进。二是吸引社会资本,完善园区创新创业资本环境。设立企业创业种子资金: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专项支持科技创业,用于对创业期(种子前期、种子期、初创期)中小企业的研发项目支持。三是促进企业成长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健全孵化器制度建设,重点鼓励创业服务中心、湘潭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大学生科技创业园以及湘潭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模式创新、专业管理团队建设等。四是加快产业升级、集群创新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围绕主导产业的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养等,按照“高规格、联合投资、自主运营”原则,多方面筹集发展资金建立1-3个产业技术研究院。五是健全知识产权服务及产业化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实施自主创新的能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规模企业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群。
未来5—10年,湘潭高新区将建立创新导向的发展环境,力争在现代矿山装备、新能源装备、钢材深加工、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等产业细分领域形成具有全国领先的优势产业集群,完成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形成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高新区发展新模式,成为积聚创新要素、发展高科技产业和引领湘潭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