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案件评析这样动真格,你觉得怎样
“费某一案的不规范行为反映出承办人的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严谨等问题”;“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治理念树立不牢,祁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一直辩解本人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辩护人也明确提出了其不构罪的线索,这些都没有引起办案人员的重视”;“透过一案看全局,希望全市反贪干警举一反三,不诿过错,以期共同提高规范化执法理念、能力和水平” ……这些直白的自我剖析均来自于4月29日召开的湘潭市两级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案件评析会。这是湖南省检察机关自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全省首家市级检察机关从自身案件剖析问题、反思教训。
市院一名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全市五个基层院的一把手均从本院一个存在司法不规范问题的案件出发,上台解读案件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今后的整改措施。每剖析完一个案件,市院分管该业务的党组成员即上台对案件进行评析。整场剖析会态度端正、气氛严肃,不论是自我剖析者还是点评者均从案件本身推及整体司法行为、从指出承办人问题到反思自我不足,直言不讳、见针见血、认识深刻。
参加会议的省院反贪局副局长、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办主任赵钧对此次会议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湘潭检察机关的案件评析会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坚持了问题导向;二是敢于动真、点人点案;三是剖析深入全面,注重问题解决;四是传播了正能量。并指出,规范司法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规范司法行为要与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两相促进。
最后,湘潭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勋爵做了总结讲话。他强调,湘潭检察机关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要坚决按照上级要求抓好抓实抓出效果。同时对会后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市院各业务部门要针对问题举一反三,进行预防再出现该类问题的制度建设;二是各基层院要组织召开座谈会,对今天剖析的案件进行讨论,深化认识、强力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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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潘亦华 审核: 曹斌 江世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