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村干部动用集体资金采购牛肉送礼被处分

07.01.2016  10:31

  本报长沙讯 在村里的会议上,村干部集体商议用村集体资金购买物品送礼,还同意用村集体资金组织人员到外地旅游。湘潭市易家湾镇红旗村原村支部书记蔡咏梅被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月6日,湘潭市纪委通报了一批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就包括此案。

  根据通报,湘潭市易家湾镇纪委日前对红旗村村支部书记蔡咏梅、支委委员蒋意成,村委委员刘学军、罗昆“四风”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2年9月,时任红旗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的蔡咏梅,通过召开支村两委会研究决定,使用部分村级集体资金采购牛肉、烟酒用于送礼,礼品主要送至当时指导、联系、对口帮扶红旗村的市、区部门及乡镇相关站办所相关人员,共花费村级集体资金21520元;2013年6月,红旗村召开会议组织本村村干部、党员、易家湾镇联点干部、驻村大学生村官等共计30人到桂林参观部分旅游景点,游览费用由村集体资金承担,共花费22403元。

  易家湾镇决定对蔡咏梅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给予蔡咏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蒋意成、刘学军、罗昆等人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