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社会救助织密七张网:兜底民生 收获满意
2015年,湘潭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这一年,是我市民政资金筹集最多的一年,全市共筹集部省民政专项资金7.19亿元,同比增长13.77%;是政策创制最密集的一年,强力推动各项改革,全年制定、完善民生政策文件达60余件;是创新成果丰硕的一年,开展多项国省民政工作试点,湘潭经验、湘潭模式在全国、全省推介;是民生福祉大幅提升的一年,各类民政对象保障水平达到或超过国省标准,处于全省第一方阵;是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一年,抓作风促转型,社会满意度评估继续走在全市前列。
这一年,湘潭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改善民生为主线,织牢织密救助工作的七张网,兜底保障基本民生,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妥妥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温饱网:城乡“低保”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城乡低保制度是党和政府为生活贫困的城乡居民提供救助和帮扶的一项最重要的民生制度。作为民政部确定的全国唯一的社会救助工作示范城市,湘潭市城乡低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政策体系日益完善,保障标准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全市构建起“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工作格局。
截至12月,我市保障城市低保对象35194户、45632人,当月发放城市低保金1290万元,全年发放城市低保金16443万元,月人均补差298元,在全省排第三位。至12月,全市保障农村低保对象60141户、86633人,当月发放农村低保金1105万元,全年农村城市低保金12523万元,月人均补差119元,在全省排第四位。
同时,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按照“方案统一、标准有别,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的方法,开展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统筹试点工作。将城市区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A类保障对象全部按城市低保最高标准420元/月保障,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农村低保B、C类保障对象率先实现了城乡同一保障标准。同时将全部城市“三无人员”参照农村五保对象标准进行救助。
廉政网:预防“五保”工作中的职务犯罪行为
2015年,为确保国家惠及民生的政策切实落实到位,湘潭市民政局联合市检察院对全市所有农村敬老院、散居五保老人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全面走访,重点对农村五保对象申请受理审批情况、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农村敬老院规范管理情况开展预防调研,确保进一步促进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规范敬老院日常管理,预防民政工作中的职务犯罪行为。2015年,我市敬老院法人登记完成71所,集中供养4106人,供养水平达到8000-10000元,五保对象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实现零支付。
调研结束后,市民政局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的通知》(潭政办发[2015]74号),进一步明确县市区政府主管责任、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敬老院直接责任,有效预防了在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和敬老院管理中的职务犯罪现象。
这一调研活动得到了省、市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高度肯定。湘潭市委副书记、市长胡伟林的亲自批示,他说:“此次调研活动很有意义,既为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又为老百姓办了实事,还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应给予充分肯定。”
健康网:近20万人享受“医疗救助”
在保障了困难群众“收入型”贫困后,如何解决“支出型”贫困成为了社会救助工作重要职责,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又是其中的重中之重。2015年,市民政局联合市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的通知》(潭民发[2015]38号),切实加强医疗救助,落实农村五保对象在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基本医疗费全免。
2015年,全市共医疗救助20.58万余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4900万元。其中:资助参合参保16.74万人次,支付金额1136万元、门诊发卡救助和临时救助6611人次,支付金额580万元、住院救助28787人次,支付金额2663万元、重特大疾病共救助3041人次,发放救助金521万元。
这些实实在在的数字,展示的是医疗救助给予老百姓的帮助,切实为困难群众有效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
救急网:千万“临时救助金”温暖困难群众
2008年,湘潭市在全国率先提出“临时救助”概念,并正式实施,对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人员给予的一次性、阶段性的生活救助。这一做法很快民政部充分肯定,在新出台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上升到国家法律的层面,成了对国家社会救助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
2015年,全市临时救助7992人、发放1196.54万元,其中市本级临时社会救助1973人,发放救助金532.61万元,实现了立体救助、分级救助的目标。
为了让救助发挥更大的作用,“救急难”作为临时救助的补充应运而生。作为民政部、财政部钦点的全国“救急难”工作综合试点改革城市,我市出台了《湘潭市“救急难”工作试点方案》,构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与慈善救助“8+1”的“救急难”工作格局。
2015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湘潭市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潭政办发[2015]14号)文件。民政部、财政部下发了确定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的通知,将全市全部纳入国家层面综合试点。目前,全市五个县市区和三个园区都以本级政府的名义出台了救急难试点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确保本市城乡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能得到及时救助,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便捷网: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建成社会救助 “一门受理”服务窗口
日前,岳塘区岳塘街道的胡女士来到街道政务大厅申请医疗救助,从咨询、填表到递交材料、部门受理,只用了不到5分钟,比以前快多了,也省力多了。过去,居民申请政府救助,需先将相关资料交由居委会汇总,然后再逐层递交上去。不仅办事周期过长,还经常出现证明材料不全等问题,给居民带来很多麻烦。2015年,我市按照“办事有机构、人员有编制、办公有场地、经费有保障、工作有制度”的“五有”目标,共投入240余万元大力加强乡镇(街道)“一门受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设。目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都建立了“一门受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八大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和转办工作,为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实现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由村(社区)向乡镇(街道)的转变,解决惠民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民政部领导曾对这一举措给予高度肯定,更以参阅文件的形式向全国全文转发了我市的经验总结文件,推广我市的做法。
公平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
为确保精准救助,解决社会救助中错保、漏保、骗保等疑难问题,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并建成了核对信息系统。通过民政、公安、人社、工商、税务、公积金、房产、金融机构等多部门的信息共享,核对机构全面客观掌握了救助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确保了社会救助工作公平、公正。核对信息平台的全面使用,有效地减少了核对所需时间,提高了核对结论的准确率,核对数据实现了零泄密、零投诉。
2015年,乡镇(街道)民政所(办)、县(市)区民政局、市核对中心三级核对工作机构利用核对信息平台并结合传统调查方法,对1178户新申请低保救助的家庭进行了经济状况核对,有585户符合条件被纳入低保救助,核对检出率为50%。另外,通过对670户新申请公租房的家庭进行了经济状况核对,有101户不符合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未被纳入住房保障,核对检出率为15%。
安乐网:改扩建9所农村敬老院
2015年,湘潭市民政局按照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新增养老床位重点民生实事考核要求,完成农村敬老院改扩建任务9所(其中7所新建、2所改扩建),可新增养老床位数450张。
其中湘潭县梅林桥镇有600余位“五保”老人,虽然当地已有两家敬老院,但仍不能满足“五保”老人的入住需求。今年,我市投入400多万元,在梅林桥镇又建起了第3座敬老院,建筑面积4000多平米,有床位130张,还配备了自动报警系统、呼叫系统等,“五保”老人从此有了安乐窝,纷纷对政府工作竖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