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召开环保重点工程约谈交办会

14.11.2014  16:33

11月12日下午,湘潭市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A栋二楼常务会议室,组织召开全市环保重点工程约谈交办会。湘潭市人民政府市长胡伟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建平,市人民政府副巡视员等领导出席会议。市委常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广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湘潭市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市环保局局长苏国军关于全市重点环保工程完成情况的通报。会议认为,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为解决好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湘潭市以实施湘江污染防治“一号重点工程”和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将环保工作工程化、项目化、具体化,共确定湘江污染与大气污染防治项目400余个,将任务分解至县市区(园区)和各相关部门。突出项目载体,争取上级环保专项资金3.5亿余元,通过以点带面,推进了一批重大工程,竹埠港28家企业全面关停退出,受到省政府表彰;污染减排工作得到省环保厅充分肯定;锰矿治理全面启动。尤其是市政府建立了以胡伟林市长为总召集人的全市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周碰头、月调度、季督查”工作机制,领导高度重视,部门联动推进,环保工作合力形成,环境治理成效显现。

会议听取了17个重点责任单位的表态发言。对照部、省考核目标,目前湘潭市部分重点环保工程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从面上看,主要是部分淘汰和退出项目难度大,少数重点项目和工程进展慢,湘江航电枢纽蓄水清污项目部分滞后,SO2减排任务艰巨,空气质量达标难度较大。重点责任单位主要涉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直部门、重点企业等17个单位和部门。会议向该17个责任单位下发了任务交办函,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各责任部门对照各自任务,依次作了表态发言。会议要求,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交办任务,倒排工期,抢抓进度,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张建平对强化责任追究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市纪委、监察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今年8月联合下发的《关于惩治三十种“为官不为”行为的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五查五看”,根据“五查五看”情况,市监察局年底向市长递交专题监察报告,对领导不力,工作滞后,影响全市考核成绩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胡伟林强调指出,今年只有一个多月时间,完成部、省考核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如不采取有力措施,势必影响全市今年年终考核成绩。从远一点看,则直接关系到全市“十二五”一批硬指标能否顺利完成。这些硬指标是国家和省政府明确要求的,是刚性的,是必须完成的,没有价钱可讲。年初各责任单位向市人民政府递交了责任状,责任部门要对照责任状要求,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实,环保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监察部门要强化督查,严肃追究责任。对确实有客观困难或者因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的,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向上沟通协调,做好项目延期或调整的解释工作并取得上级部门认可同意,否则,将视为任务未完成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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