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举办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实施培训班

22.01.2015  20:34

为了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进一步推广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实施。  1月12日,湘潭市妇联、市中院联合举办人身保护裁定(保护令)实施培训班,来自各县市区法院立案庭、民一庭、人民法庭正副庭长、妇联维权专干、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等56人参加了培训。市妇联主席赵欢、市中院院长廖迪文出席开班仪式并提出相关要求。

培训班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敏、长沙市岳麓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刘群、湖南省首个涉家暴案件合议庭负责人周赞三位专家来潭授课。授课内容为在审理涉家暴案件时如何对施暴者和受暴者进行评估及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保护令)司法适用。培训现场,专家运用大量翔实的事例,采取现场问答、互动交流等参与式的方式,与各位学员共同探讨家庭暴力婚姻案件的特点和审理工作。

2013年,湘潭市中院出台了《关于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 适用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工作规定》,开启了司法制裁家暴新途径。岳塘区人民法院率先发出了全市第一例人身保护令,有效制止了家庭暴力案件再次发生。这次培训班的开展,对各级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有着业务指导的作用,进一步助推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适用实施。接下来,湘潭市妇联还将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加强合作,共同推动涉及家暴问题的多机构合作,及时、有效地保护和救助家暴受害者,为家暴受害者提供多方位的法律和心理服务,依法维护受暴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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