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三大抓手”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08.08.2016  12:34

近年来,湘潭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挑起了现代农业发展大梁。截至2016年7月底,全市农民合作社达1500家,入社农户达16.25万户,农户入社率达27%。家庭农场发展至542家。

一是抓好典型培育,带动全面发展。 湘潭市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列入了党委政府重要议事议程,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作为市政府抓农业农村工作的十大工程之一,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扶持资金列入了市县级财政预算。2014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的专项资金均达到500万元。按照“培育典型、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发展”的思路,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构建了国家、省、市三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引导体系,探索形成了湘潭县春静水稻种植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职业经理人+农户”的“春静模式”、湖南华绿农机合作社粮食生产“1+N”(即全程社会化服务+种粮大户)的“华绿模式”、金龙蔬菜合作社“农产品超市+电子商务+基地”的“绿丰模式”等多种农业经营模式。

二是抓好服务对接,打破发展瓶颈。 分别在人才培养、金融对接、市场对接等方面开展各项服务活动,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素质、资金、市场瓶颈。2016年来,组织27名家庭农场主赴怀化参加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组织12名合作社理事长和8名合作社辅导员赴台学习。落实政银对接,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进行指导。积极组织示范性合作社参加农超、农校、农社对接活动。与保险公司协调,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一对一”投保服务,促进种植业、养殖业、森林保险全覆盖。

三是抓好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 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将农村土地流转的信息发布、合同签订、监测管理、矛盾纠纷调解等实现全程信息化。2016年上半年,全面完成了第二次最新农村“二调”耕地面积和国家所有归档集体使用耕地面积调查核实工作。2016年来,全市共组织3批共34名农经干部赴云南等地参加农业部、省农委组织的土地确权等培训。专题调研市内外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开展整村土地流转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全市农村耕地流转面积达84.55万亩,流转比例达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