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法学师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4.10.2014  17:49

  湖南新闻网湘潭10月24日电 (通讯员 张灿强)10月23日晚8时40分,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发布后的80分钟后,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连夜召开讨论会,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公报内容丰富,让我强烈地感受到了法治、法学研究、法治教育的春天来临了。”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博导欧爱民激动地说,这意味着法律人拥有了一个发挥聪明才智、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大平台。他们将以四中全会的精神统筹指导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完善教材,制定方案,把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提到新高度,尽早完善法治评估指标体系,为法治研究提供智力支持。

  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肖伟志副教授表示,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诸如“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等平常在教材上出现的法学理念变成了公报主题,这大大增强了法律人的信心,解除了法律人所学是否能所用的困惑,为全社会营造了“按规矩办事”的有序氛围。

  “公报给我感触最深的首先是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这将让我们勇敢地探索宪法的实施道路。”湘潭大学2013级法学研究生聂辛东说,“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提法,为即将踏出校门的法学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激励着他们更好地利用法律知识来服务社会。

  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廖永安教授认为,法治建设需要高校师生用知识和力量推动。最近湘大法学院师生状告长沙市住建委一事,就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法治建设的有益尝试。关于法律信仰,过去仅在学术领域探讨,而今天在公报里提了出来,这既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也为法学创新提供了新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