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57岁哥哥锄死弟弟 因长期争吵反目成仇
原标题:湘潭县:长期争吵反目成仇 57岁哥哥锄死弟弟
湘潭在线3月24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赵明 通讯员 周宁)2月18日,在湘潭县青山桥镇,54岁的王帆(化名)躺在菜地里,停止了心跳。就在当天,凶手落网,他是王帆的二哥王鹏(化名)。3月22日,湘潭县检察院透露,涉嫌故意杀人的王鹏已被批准逮捕。
单身汉死在菜地里
2月19日早上7点多,湘潭县青山桥镇的邓师傅刚出门就被邻居拦下。“你最好去王家看看,估计屋里有事。”王家是邓师傅的表亲,王家二儿子王鹏(化名)在他家门口生火取暖,到凌晨才走,邻居觉察其中有异样,一大早就赶来提醒邓师傅。
其实,王鹏晚上来敲门,邓师傅是知道的。“他神经兮兮的,我都习惯了,估计又是半夜喝多了发疯。”王鹏的怪异举动,在邓师傅和亲戚眼里,都已是“正常”。
远亲近邻都知道王鹏年轻时好酒,久而久之酒精伤神,57岁还是光棍一个,精神方面也不太正常。“说白了,就是喝酒把自己喝成神经病了。”邓师傅说。
心里免不了埋怨,但毕竟是亲戚,邓师傅不放心,朝王鹏家走去。王鹏的家紧邻几亩菜地,邓师傅往那一瞧不免心中一震,慌乱中他扯住一位过路村民的衣袖:“我是不是老花眼了,你帮我看看,地里是不是躺着一个人?”
“哎呀,是的咧,怎么那么像王帆(化名)咯!”这一声喊,旁边几户人家都凑了上来。几个人都不敢靠近,站在田垄上伸长了脖子瞧,真的是王帆!他已脸色发青,喊了几声都没答白,“快打110,不得了了,死人了!”
很快,村委会干部和青山桥派出所民警都到了现场。村民们没判断错,王帆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
王家二儿子王鹏没找到,三儿子死在了他家的水田里,邓师傅顿时觉得脑壳发晕,“这一大早,一件接着一件的怪事,王家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神经兮兮”的二哥是凶手
湘潭县公安局民警对王帆进行尸体检验,发现致命伤是钝器击打和锐器砍击,致左颞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顶骨骨折,合并重型颅脑损伤而亡。显而易见,54岁的他不是突发疾病倒在菜地里。
年过半百的王帆,和二哥一样,也是单身汉。情杀的可能基本被排除,谁和他有仇怨?所有人一同指向了死者王帆的二哥王鹏。
王家大哥被警方叫来配合调查,大哥听说三弟被人杀害,浮现在脸上的表情,更多的是遗憾。王家共有五个兄弟姊妹,妹妹们出嫁后和家里联系不多,大哥早已成家,各家日子虽然都不富裕,但都能自给自足。让人操心的还属王鹏、王帆两兄弟,“两个人都没找堂客,经济条件特别不好。”不仅如此,两兄弟成天离不开酒,任凭谁劝都无济于事,借酒发疯的事常有,再到后来两人的精神方面都有点问题了。
解决温饱都成问题,谁都没提起过带两兄弟去看病。相较而言,老二王鹏的精神情况稍好,兄弟分家时,给了他这栋临近村道的土砖房。老三王帆则一直跟父母同住,父母过世后,他就留在了老宅里。
“老二还蛮勤快。”这是村民对王鹏唯一一句褒扬之词。王鹏年近六十,还是为了生活在外奔忙,农历新年前他刚从广西务工回乡,新年一过他又收拾行囊南下打工去了。
再提到老三王帆,多数村民摇头叹气,“太懒了,典型的好吃懒做型。”村民说,虽然王帆精神上有问题,但是没有丧失劳动能力,在农村好吃懒做就是一桩 “大罪”。几年前,王家祖屋垮塌,只剩下个猪栏,王帆没地方住,趁二哥王鹏外出,就去他的土砖房“蹭住”,后来被王鹏发现,兄弟从此结下仇怨。
难道正如众人所指,王鹏就是凶手?迫在眉睫的事,就是找到王鹏。案发当天下午,王鹏就被警方抓获。令人惊讶的事,他没有反抗、没有逃避甚至没有托辞,“我老弟是我打死的……”
住房问题触发杀机
王鹏的交代断断续续,他甚至无法一气呵成地讲完他和三弟的最后搏斗。
从断断续续的笔录中,能大致还原他杀害王帆的过程。2月17日,王鹏从广西回乡,至于才工作两天就匆忙返乡的原因,他说不太清楚。倒是从大哥的口中,能捕捉到一些信息:“老板送他回的,还给了5000元,说不用去工作了。”言谈中,老板委婉地表示王鹏无法胜任工作,大哥猜测可能与精神状况有关。
离家不过两天,王鹏发现三弟王帆再一次“鸠占鹊巢”。这些年,只要王鹏不在家,王帆就住进他家,王鹏忍无可忍。17日中午,王鹏在大哥家吃饭,郁郁寡欢喝了不少酒。回家路上碰到了王帆,两人一见面就吵,继而动起了手,幸好被大哥发现,才没有进一步恶化。
下午,王鹏在自家菜地里松土,恰好碰上王帆从别人家帮工回来,两人又吵了起来。兄弟的争执,不少邻居都看到了,只是没人出面制止,“打了几十年了,见面就打,他们不烦我们都看烦了。”邻居以为两人像往常一样,打过之后就会散开,谁都没料到会出人命。
争执中,王鹏拿起松土的锄头,对着三弟的头部砸去。之后,他又回到家里,拿了砍柴的弯刀,砍了王帆的头、脚踝。就这样,王帆倒在菜地里不再动弹。夜色渐浓,之前看见兄弟争吵的邻居早就回到家里,即便王鹏的菜地紧邻县道,在夜色中也没人注意菜地里躺着一具尸体,直到第二天清早邓师傅的到来。
杀人后,王鹏头脑曾有过短暂清醒,因此半夜跑到邓师傅家敲门。对方没有给他开门,他就在邓家门口生火取暖,临近天亮才离开。
在王鹏的指认下,民警找到了那把带血的锄头,锄头上的血迹正是王帆留下的,而锄头把上留有王鹏的指纹。同时,警方还在王鹏的上衣上,提取到了王帆的血迹。
王鹏到案后,根据家人及邻居的反映,他曾出现过精神病症状。为判断作案时他的精神状况,民警把他带到湘雅附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接受相关检查。经诊断,他属于酒精所致精神障碍,实施危害时属于有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目前,王鹏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