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出台商品房“去库存”七大政策 最高补贴可达20万

25.05.2016  22:40

  原标题:湘潭县出台商品房“去库存”七大政策 最高补贴可达20万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李景辉 摄)

  湘潭在线5月25日讯(记者 李景辉)5月25日,湘潭县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湘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七个方面降低购房门槛和成本,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意见》,湘潭县从优化住房和用地供应结构、加大财政对购房者补贴力度、加大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者的优惠力度、加大金融信贷和住房公积金对购房者的支持力度、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缓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全面改善政务环境等7个方面发力化解商品房库存。《意见》有效期为1 年。

  七大政策中,购房补贴政策成为一大亮点:凡在湘潭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签订电子合同6个月以内按规定缴纳契税后,可享受每平方米200元的购房贴补,每套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以上的专业人才补贴力度更大,按《湘潭县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最高可达20万。

  湘潭县房产局负责人介绍,湘潭县目前拥有商品房库面积88.64万平方米,库存8000多套。这次出台的商品房“去库存”政策具有政策措施实、补贴力度大、覆盖范围广、操作方便快捷、落实到位快等特点,政策将有效加快该县化解商品房库存的速度,缩短去库存的周期。通过两年的时间,在保证新建商品房库存的前提下,每年化解20%以上的历史库存,使去库存的周期回归到15个月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