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中院扎实开展“司法公正湘潭行”活动
湖南法院网讯 今年初,湘潭市“司法公正湘潭行”组委会确定了今年的活动主题:推动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建设“法治湘潭”。往年相比,新增了调研评议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时效,推进司法公开,以及执法、司法机关的规范化建设等两个重要内容。
根据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全市两级法院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活动开展。
重大案件邀请代表委员参加。 如曾爱云、陈华章故意杀人一案,该院邀请了市领导到法院指导监督审判工作,并邀请了10位人大代表和10位政协委员到宣判大会现场进行了监督、旁听。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督办工作。该院将《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督办工作规定》进一步作了修改完善,将交、督办案件邀请代表旁听、见证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进一步提高了审判人员接受监督的意识,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的监督。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审判时效管理。 2015年8月6日,该院对近3年来超期未结的334起案件进行了清理通报,要求各庭室采取加班措施,加大结案力度。同时,10月20日前,各业务庭室暂停年休假的审批。10月31日前不能结案的,由院长和主管副院长约谈案件承办人。监察室、审管办、行政科负责逐日进行审务督查。
强化裁判文书网上签发流程,提高案件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该院对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10月10日各业务庭网上审批裁判文书的情况进行了通报。由办公室、审管办和监察室督查网上签发法律文书的情况,并决定非经网上流程签发的裁判文书,一律不得加盖院印。
布置开展“百案讲评”,提高办案质量。 8月11日该院制定下发了《全市法院开展 “百案讲评”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中院评讲案件35件,各县市区法院各评讲15件(韶山法院10件),共计105件。通过示范讲评和问题讲评相结合,建立全覆盖、全分位、分层级、多样式的案件讲评长效机制和案件质量监督机制。
加强队伍建设。 针对当前法院干警队伍中存在的作风不够端正、着装不够规范、接待不够严谨、泄露审判秘密等问题,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中发现的情况和省院巡查组反馈的意见,该院召开党组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在8月7日召开的全院干警大会上提出了整改意见,重申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中的工作纪律,决定由纪检监察室全程跟踪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确保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