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晚餐喝酒、酒后驾车 湘潭8名党员干部被处分

22.03.2016  08:52

谁敢喝,查办绝不留情

湘潭通报8起党员干部违反禁酒令典型案例

华声在线-湖南日报3月21日讯(记者 曹辉 通讯员 易新姣 潘明敏)湘潭市纪委今天通报了查处的8起典型案例,对湘潭出台最严禁酒令后,违反“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活动外,公务活动早中晚餐严禁喝酒”禁令的8名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湘潭经开区响水乡林业站工作人员赵铁柱、湘潭县乌石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张寿丰、湘潭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科级干部戴合高、湘潭市公路路政管理处河西执法大队教导员李江波、湘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夜市管理中队队员李清波、湘潭市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陈湘志、湘潭经开区响水乡九华管区副主任符杰、湘潭县排头乡副科级干部唐国家分别在2月4日至2月19日期间中餐或者晚餐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交警部门依法查处。所在单位分别给予其行政记过、党内警告、行政警告等处分。

通报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执行“禁酒令”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顶风违纪者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