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男子与妻分居一年半 接到电话:你老婆生了

26.06.2016  23:00

  前几天,在湘潭晚报新闻部的办公室内,步入不惑之年的张自力(化名)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低着头。沉默了半晌之后,他终于鼓起勇气说出了一个惊人的秘密:“我老婆生了一个儿子,已经上户了,但孩子不是我的……”

  分居一年半后,妻子生下孩子

  张自力是湘乡人,多年前跟妻子赵美娟来到湘潭市区打工创业,两个异乡人白手起家共同拼搏,终于在岳塘区某小区买下了一套二手房,也算是在湘潭扎下了根。

  张自力和赵美娟有两个女儿,大的14岁,小的8岁,一家四口日子虽然清贫却也和和美美。

  “她以前不是这样的,是去酒店打工后就变了。”张自力说,赵美娟是张家界人,他们是在广东打工时认识的,赵美娟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是身材高挑、长相清秀,张自力对她一见钟情,他们很快走到了一起。

  结婚之后,夫妻一直共同打工撑起这个家。来到湘潭后,赵美娟也曾在槟榔厂和纺织厂打过零工,但她嫌环境不好、劳动强度太大而辞职。两年前,赵美娟应聘到了岳塘区一家大型酒店做客房服务员,从那以后她回家的次数就越来越少了。

  今年2月份,张自力突然接到湘潭县石潭镇计生办打来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他,赵美娟生下了一个男孩,已经上了户口,但父亲的名字不是他,问他是否知晓此事。

  挂掉电话后,张自力惊讶得半天没有反应过来。他算了一下,他和妻子已经分居一年半了,怎么可能生下孩子?愤怒不已的张自力连续拨打赵美娟的电话,但此时妻子的手机已经是空号。

   收到法院传票,妻子起诉离婚

  愤怒过后,张自力还是想把事情弄个明白。“戴了这么大一顶绿帽子,至少得知道对方是谁吧?”张自力找到了石潭镇计生办和石潭派出所,调出了赵美娟给孩子上户的信息。户籍资料上显示,孩子跟着母亲姓赵,而父亲一栏的名字为李建国,是石潭镇中山村人。

  在湘潭人生地不熟的张自力托了很多关系,自己也到了石潭镇中山村,他虽然没有找到李建国本人,但得知了李建国的妻子陈菊元是村上的干部,并打听到了陈菊元的电话。

  当天,张自力把他与陈菊元的通话内容录下来,播放给我们听。陈菊元在电话中表示,她没见过赵美娟,也不打算去找赵美娟的麻烦,“只要我老公不把孩子带回来,我就当没这回事,我自己的儿子26岁了,我可不想惹出什么麻烦来。”

  按照常理,发生这样的事情,作为妻子的陈菊元应该非常生气,但她不但语气平静,反而劝张自力尽快与赵美娟离婚,重新开始新生活。

  结婚14年,张自力舍不得这段感情,也不想孩子生活在分崩离析的家庭中,当他还犹豫该如何面对赵美娟时,居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妻子起诉离婚,张自力不得不应诉。在庭上,张自力见到了久别的妻子,妻子丝毫没有回头的意思,她委托律师指控,丈夫长期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她坚决要求离婚。

   朋友出于同情将孩子户口落在自家?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张自力与赵美娟的感情如何?赵美娟的儿子是不是跟李建国所生?我们通过湘潭县司法局石潭司法所找到了李建国,与他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

  6月20日上午,我们在石潭镇坑山村一条正在修建的村道上见到了李建国,当天正是他进场修路开工的日子。李建国在当地小有名气,村民都知道他承包工程赚了钱。见到我们,李建国非常坦然。“这个孩子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甚至没有见过赵美娟,孩子上户的事情是我老婆一手操办,我完全不知情。”

  李建国说,赵美娟跟他的妻子陈菊元是好朋友,陈菊元看她一个女人带着孩子非常可怜,出于同情才帮她上了户,“这件事你可以找我老婆核实。”

  随后,我们又来到李建国家,与陈菊元见了面。她向我们说明了事情的原委,她与赵美娟一年前在酒店认识,并且一见如故,在她眼中,赵美娟虽然外形不错,但是非常朴实无华,不是张自力口中爱慕虚荣的女人,“她非常顾家,也很想孩子,但是张自力常常殴打她,导致她不敢回家,实在忍受不了才提出离婚。”

  陈菊元说,认识赵美娟不久,她就怀孕了,她一直没有透露孩子的父亲是谁,只是一直央求她帮忙给孩子上户口,“她跟张自力提出离婚时,想带走一个孩子,但张自力坚决不同意,她才想再生一个孩子,将来好有个依靠。”

  陈菊元说,2015年12月5日,赵美娟生下了一个男孩。“她再次求我帮孩子上户,否则3个月后就需要做亲子鉴定才能上户。”

  出于同情,陈菊元拿着丈夫的身份证给赵美娟,并把孩子的户口落到了自己家,“所以户籍上显示,赵美娟的孩子是我老公的次子。”

  陈菊元还说,为免后患,在上户之前她与赵美娟签订了一个协议,只同意帮她上户口,但绝不负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并且赵美娟要尽快将孩子的户口迁走。当我们提出要查看这份协议时,陈菊元称这涉及隐私,拒绝了我们的提议。

  6月22日,我们从湘潭县公安局石潭派出所得知,赵美娟是用出生证明给孩子登记上户的,当时父亲名字一栏写的就是李建国。据我们了解,非婚生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携带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或者亲子鉴定书、证明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会抚养费缴纳收据,到户籍所在地就可以办理上户手续。

  当我们把调查结果告诉张自力时,他的情绪一下子就激动起来。他说,他从没有殴打过妻子,只是曾经到妻子打工的酒店找过她,要求她回家照顾孩子,妻子不同意,两人拉扯起来,还报了警。“因为是家务事,民警只做了一些调解工作就走了。”

  妻子不肯回家,执意要离婚,在这样的状况下,张自力也请了律师。“为了照顾两个孩子,我只能辞职在家。出了这么大的事,现在我连孩子也顾不上了,她们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都是靠邻居帮忙接济。”

  “总要先找到她的人吧,我要当面问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说到这里,这位中年汉子的眼眶红了。

  (因涉及隐私,当事人皆为化名)(湘潭晚报记者 吴珊 通讯员 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