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卫生院曝天价救护车费 60多公里收费800元

27.12.2014  19:46

   □ 卫生院:司机刚来个把月,误把距离算成了300公里,已责令检讨

   □ 卫生局:正常收费应该在300元左右;已责成卫生院退还500元

   湘潭在线 12月27日讯 (湘潭晚报 记者 李涛)“单程60余公里,来回不过120多公里,湘潭县石鼓镇卫生院的司机竟然收了800元救护车费,堪称‘天价’。”日前,当事人家属在网上“曝光”了这一离奇收费事件。

  12月26日,记者获悉,湘潭县卫生局经过调查,责成石鼓镇卫生院将多收的500元退还给了患者,并对当事司机给予批评教育。

   家属质疑:60多公里路,收800元救护车费?

  12月17日下午,湘潭县石鼓镇的唐志红(化名)娭毑被送往当地卫生院。卫生院告知,因为病重,老人需要转到位于湘潭县易俗河镇的县中医医院急救。随后,卫生院安排一辆救护车送护。

  途中,司机向重病中的老人提出要收取800元车费。唐志红及陪行的老伴不清楚收费标准,只是觉得太贵,但也只好按要求付了800元。当时,司机没开任何收据。车上除司机外,还有医生、护士各一名。

  “救护车收费的标准是什么?60多公里的路程收费800元,差不多13元/公里。这是否合理?”12月23日,唐志红的孙子在网上发帖反映此事,质疑湘潭县石鼓镇卫生院救护车“天价收费”。

   卫生院:司机新来不久,对收费理解有误

  12月26日上午,石鼓镇卫生院负责人朱志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司机对收费理解有误,管理上确实有疏忽。

  据朱志军介绍,石鼓镇地处偏远,距离易俗河有70多公里,并非当事人说的60多公里。“司机刚过来不久,只有个把月,是聘请的临时工。

  朱志军介绍,他们派救护车一般是按2元/公里收费(含来回里程),当事司机对此理解有误。“他把距离算成了300公里,这样一来也就是600元,再加上出诊费、陪护费等什么的,所以收了800元。

  至于未开票据,朱志军解释,一般由病人回医院再开具,不能随身带。目前,他们已对当事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检讨,再犯辞退。

   卫生局:多收500元,已责成卫生院退还

  湘潭县卫生局医政农村卫生股股长黄金锋向记者介绍,根据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联合确定的收费标准,救护车费(含来回里程)的起步价为每趟次3公里以内10元,超过3公里每公里加收2元。

  “这是2002年制定的标准,一直沿用至今。我们的意见是,新标准没有出台,必须按2002年的标准执行。”黄金锋介绍,从湘潭县石鼓镇卫生院到湘潭县中医医院单程约60余公里。按来回120多公里计算,救护车费加上初诊费、院前急救费等,正常收费应该在300元左右。

  黄金锋称,“我们对全县救护车收费情况经常检查,像这样的情况只是个案。

  目前,湘潭县卫生局已责成石鼓镇卫生院将多收的500元退还给了患者家属,并对该卫生院进行了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