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长沙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拟出台
20.08.2015 16:41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红网长沙8月2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帙恒 实习生 刘清裕)8月17日至19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来山率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第一组来到长沙,开展为期三天的执法检查。在19日召开的工作汇报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长沙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并向长沙市反馈了执法检查意见,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表示,长沙市委市政府将按照此次执法检查的提出的意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推动长沙整个大环境的治理工作,让长沙更加山清水秀、宜居宜业。
执法检查组对长沙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但同时,局部地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还任重道远。执法检查组提出了进一步推动湘江干流支流截污力度等建议。
“市民对GDP增减一点感觉其实并不明显,但是对水、空气达标与否感受就很明显,呼声也很强烈。”易炼红说,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都是大事,要将群众利益摆在首位,“交不出满意的答卷,就对不起全市的人民。”易炼红表示,长沙作为省会城市,不光要在产业经济发展方面做示范,也要在环境污染治理上树标杆。
会上,于来山提出要将水污染防治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来抓,把治理水、空气污染问题放在重要的位置。
长沙拟出台《湘江长沙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旨在解决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蓄水后的水质问题;拟出台《湘江长沙段库区管理办法》,规范湘江库区管理工作。长沙对城区101个具备实施条件的排污口进行截污改造,已完成81个,预计年底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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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5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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