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湘博会”农机购置实行财政累加补贴和“一站式”服务
从省第六届农业机械、矿山机械、电子陶瓷产品博览会(简称“湘博会”)执行委员会获悉,娄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在第六届“湘博会”上购置农业机械的,在中央财政补贴30%的基础上,再“累加补贴”8%,农民购买农机累计财政补贴达38%,并享受“一站式”服务,财政补贴的具体细则相应出台。
在第六届“湘博会”上,享受累加补贴的农机具名录、购机对象及补贴标准是:按《湖南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设定的品目,在国家补贴30%的基础上,娄底市政府对所有购买娄底生产的收获类机械、耕整地机械、粮食烘干机、插秧机等二大类二品目农机者和所有娄底市内购机农户(含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再补贴3%,双峰县人民政府在国家和市累加补贴的基础上,再对购买双峰生产的农机者和双峰购机农户(含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补贴5%,为便于操作,累加补贴的3%和5%分别按国补额的十分之一和六分之一发“代金券”。累加补贴只限在第六届“湘博会”期间,购机者本人(农机专业合作社法人)到会展现场的经销商处购买机具者享有。所有财政补贴的发放及农机具的牌证办理均在“湘博会”现场同一窗口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参加第六届“湘博会”的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须报娄底市农机局登记备案。本市范围内的经销商由各县市区农机局于10月25日前登记并报市农机局备案,外地经销商于10月30日前到市农机局登记备案。娄底市农机局对“一站式”服务和累加补贴进行全程监督。另据最新政策,个人申购同一品目机具2台(含2台)以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购同一品目机具5台(含5台)以上,今年全年购机补贴总额超过30万元的,按照省《补贴实施方案》规定的“购机大户”对待,应经县级购机补贴领导小组审核其需求的真实性以后,补贴信息系统才能通过申请。 (禹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