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湖湘文化精神融入到检察工作中来
8月15日,湖南省检察院文联主席陈海波来到韶山市人民检察院“韶检讲堂”,为全院干警带来一场主题为“湖湘文化的人文特征美感与毛泽东”的文化盛宴。
陈海波主席围绕“什么是文化”、“什么是湖湘文化”、“湖南文化精神与特征”、“检察文化的价值观念文化”、“湖南文化与毛泽东的故事”等方面深刻阐述了湖湘文化与检察文化的内在联系,陈主席的授课纵谈古今,引经据典,不但丰富了全体干警的人文知识,也为全院干警提升人文素养、培养法治观念有着很大的帮助,整个讲座让大家深受启迪、受益匪浅,赢得了阵阵掌声。
什么是文化?陈海波主席认为,文化是一种价值的认同和精神的追求:是人们根植于心的精神追求,根植于心的理想信念,根植于心的道德良知。对于每一位检察干警来说,文化是根植于内心的公平正义,是根植于内心的忠诚清廉,是根植于内心的司法良知。这就是每一位检察干警的品格所在,是他的忠诚所在,是他的良心所在,是他最重要的文化修养。
陈海波主席认为毛泽东是湖湘文化的伟大代表,并通过湖南不同时期代表人物的典型事迹将湖湘文化文气重、霸气足、蛮气足、骨气硬、傲气烈的独特个性阐释的淋漓尽致。并希望全院干警能够以先辈为楷模,以湖湘文化为指引,努力传承和发扬湖湘文化,做一个有文化、有信仰、有骨气、有底线的湖湘检察官。
陈海波主席希望全院干警都能够树立六种精神:一是以学文本,心系天下的“求知” 精神;二是爱民为本,执法为民的“忧乐”精神;三是正义为本,忠于法律的“求索”精神;四是实干为本,坚韧刚强的“骡子”精神;五是修身为本,廉洁奉公的“荷花”精神;六是英勇为本,不为艰险的“死战”精神。
最后,陈海波主席表示,了解学习湖湘文化,从中汲取丰富的政治营养和美学精神,对培育检察人员的道德品格和职业良知,一个有文化的检察官,以及发扬繁荣检察文学艺术,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课后,韶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书勤对陈海波主席的到来以及传经送宝表示感谢。她表示,通过这次生动活泼的讲课,不仅丰富了检察干警的文化生活,让大家对湖湘文化、检察文化有了更深刻的印象;也进一步加强了我院的文化氛围,为推动检察工作起到很好的文化引领作用。希望全院干警能够将湖湘文化精神融入到今后的检察工作之中,做一名合格的湖湘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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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杨漪雯(实习) 审核: 江世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