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至27日,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塈视频会议在广西高院举行,全国各高、中、基层法院设分会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由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主持。
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在会上作题为《全国法院齐协作,破解异地执行难》的经验发言。湖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时态及执行局有关负责同志在湖南高院分会场参加会议。
2014年下半年,湖南高院倡议在全国部分高院建立相互协作协助机制,率先得到了广东、浙江、江苏、内蒙和贵州等高院的积极回应。最高法院也给予及时指导,并指示和协调扩大协作协助的省际范围,从两两合作变成为多边共同合作,经过多边反复协商,最终京、蒙、辽、黑、苏、浙、闽、赣、鲁、豫、鄂、湘、粤、桂、琼、贵16省(区、市)高院达成共识,于今年4月17日在长沙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异地执行相互协作协助工作机制备忘录》简称《备忘录》)。
康为民介绍了异地执行相互协作协助机制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及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并就完善异地执行相互协作机制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康为民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跨区域性诉讼和执行案件日渐增多,加之移动互联时代财富和人员流动速度加快,传统的委托执行和异地执行更加困难,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异地执行相互协作协助机制的建立,对于规范各参与法院异地执行行为,整合执行资源,提高执行质效,解决异地执行难问题大有裨益。《备忘录》签署后,湖南法院先后赴内蒙古、河南、江苏、广西等省进行了几次跨地区较大规模的异地执行行动,也有外省法院来湖南要求协助执行的案件,成效明显。一是协调速度更快,支持力度更大;二是协调层次更高,沟通更顺畅;三是工作机制常态化,推动协作更紧密。
据悉,当天共有北京、河北、上海、安徽、福建、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及解放军军事法院等9家高院在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
法制周报2015年8月28日《法院周刊》头条
责任编辑:禹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