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首届“金税杯”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01.04.2016  21:04

湖南省国税和地税系统,是两个最早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的文明行业。从1992年开始,每年在4月份集中开展税收宣传,称为“税收宣传月”,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指导思想、宣传主题,各地国税、地税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税收宣传活动。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社会公民开始关心一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活动,越来越多的税务干部积极投身于这项活动的组织实施,越来越多的经济专家开始审视税收宣传月制度的社会影响与潜在价值。为搞好2016年税收宣传月的活动,湖南省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在全省开展首届以“诚信纳税、铸就发展”主题的“金税杯”摄影大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南省摄影家协会、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承办单位:HPA摄影网(湖南省摄影家协会主办)、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新镜界摄影协会、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摄影协会

协办单位:湖南摄协艺术摄影委员会、湖南新闻纪实摄影委员会、湖南摄影培训中心

合作媒体:艺术网、《影像时代》杂志社

二、大展主题

诚信纳税、铸就发展。

三、征稿内容

以“诚信纳税、铸就发展”主题进行摄影创作,参与者在全省范围内,按照税收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的内容,用镜头捕捉生活之美、发展之美、建设之美、城市之美、艺术之美、湖南之美以及税务工作者之美。

四、奖项设置

金质收藏作品 1名,收藏证书+价值6000元釉下彩瓷瓶

银质收藏作品 3名,收藏证书+价值2000元釉下彩陶瓷套具

铜质收藏作品 5名,收藏证书+价值800元湘绣礼包品质收藏作品60名,收藏证书+价值200元红瓷纪念章,参展作者凭以上收藏证书可获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入会加分。

五、征稿细则

1.参赛者应实名投稿。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摄影器材不限,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投稿件数不限,单幅和组照不限(组照限4-10幅,一组照片按一件计算),欢迎手机摄影作品投稿。

2.参赛作品单幅图像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JPEG格式,单幅图片文件大小应在1M以上)。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得添加边框与文字装饰内容。

3.投稿方式:HPA摄影网(www.hpa.net.cn)“金税杯”摄影大展投稿专区。

4.手机作品投稿方式:关注“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官方微信,可在微信上直接投稿。投稿须注明投稿赛事名称作品名称、作者名、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图片说明、联系方式(邮箱、手机号码)。

六、特别说明

1.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获奖和入选作品数量作出调整。

2.评委、主办及协办单位领导的作品不得参加评选。

3.参赛者必须保证其作品有完整的著作权,参赛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作者承担。

4.赛事实行作品公示制度,获奖及入选作品将在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

5.对于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6.参赛者所得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由承办方代扣。获奖作品名单在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官方网站公布后三个月内未领取稿酬者,按自动放弃稿酬处理。

7.凡选送作品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中使用的所有素材的版权、著作权及肖像权由参赛者自负。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产生争议或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和承担一切责任,与主、承办方概无关系。

8.凡证实剽窃他人作品者,取消获奖资格,2年内停止参加湖南省摄影家协会主、承办的赛事资格。

9.所有参赛作品在网上投稿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承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10.本届赛事不收取任何费用且不退稿。

11.主办方对本届赛事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七、活动时间

2016年4月1日-6月30日。

八、赛事咨询

咨询电话:

唐老师:0731-89839181

瞿老师:0731-89836276

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湖南省摄影家协会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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