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绥宁县医疗救助情系困难群众

13.10.2014  23:20

  湖南新闻网绥宁10月13日电(通讯员 向云峰 刘丹)10月13日,绥宁县麻塘苗族乡莫锄村四组村民袁通月来到该县社会救助局为其孙女小敏领取大病医疗救助资金1.1万元。因小敏患先天性心脏病,他家已先后花费医疗费30多万元,造成家庭极度困难,该县民政部门将小敏列入大病医疗救助范畴予以救助。

  近年来,绥宁县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应救尽救,切实将这项保民生促稳定的实事做好,为困难群众撑起了一片绿荫。今年,该县在救助病种上加大了对农村14周岁以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的救助工作要求,逐步扩大救助范围:把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中等收入家庭医疗费支出数额较大的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为切实解决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及部分因病困难群众“住院难、报销难”问题,该县民政部门在全县开展了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让受助困难群众出院时就能拿到医疗救助款,既简化了救助程序,减少了中间环节,又让城乡救助对象及时、便捷地获得医疗救助和补助。2014年1至9月份,该县已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526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80万元,其中救助农村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的农村儿童7人次,有效减轻了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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