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部署出租汽车行业改革 力求彰显公平正义兼顾各方利益
8月9日上午召开的湖南省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暨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动员会上消息,湖南省将按照“坚持乘客为本、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依法规范、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改革,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性出行服务体系,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出租汽车经营业主288户,运营车辆35991辆,年载客86228.7万车次(单车日均载客65.64次)。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出租汽车行业历史积累的问题多、矛盾多、困难多,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主要表现在经营权纠纷、整体收入下降、新业态的冲击等三个方面。此次改革将秉持“以乘客为本”的原则,从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深化巡游车改革、理顺价格形成机制、规范网约车发展、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等7个方面入手,把更好地满足群众个性化出行需求作为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力求彰显公平正义,兼顾各方利益,寻求改革的共识,力争取得改革“最大公约数”。
会议指出,早在2015年上半年省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广泛听取各级政府、行业企业、从业人员、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反馈。同时,交通运输部在全国选择了长沙等10个左右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先行先试,我省除长沙外,邵阳、株洲市、郴州等多地出台政策,稳定行业发展。此外,近期湖南省将完成《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的修订,将出租汽车移出特许经营的范围,还将《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列入2016年立法调研计划,将出租汽车纳入《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调整范围,争取今年底或明年初出台。
会议透露,湖南省成立了由省政府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经信委、公安厅、发改委、商务厅、工商局、质检局、维稳办、网信办等部门参与的省出租汽车改革联席会议,加强对全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等工作。会议还就提高思想认识、迅速拟定细则、加强指导培训等方面作了详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