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湖南省第五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直机关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建设技工大国的总要求,努力打“造能湘军”,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为迎接全国第五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举行,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联合举办湖南省第五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术工人培养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的热情,为一线工人切磋技艺、交流技术、展示技能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为培养造就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质职工队伍,推动我省“四化两型”建设服务。
二、组织机构
湖南省第五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为省级一类竞赛,也是全国第五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选拔赛,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学技术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成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承办单位负责人担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竞赛评判委员会、监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大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技协办;竞赛评判委员会负责大赛的有关规则、命题、评判标准、裁判等赛务工作;监审委员会负责决赛过程的监督、审查和仲裁等工作。
竞赛评判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由组委会成员和有关专家组成。
三、工种设置
大赛设焊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动画绘制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4个工种。
四、大赛内容和方式
大赛由理论知识竞赛和操作技能竞赛两部分组成,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要求实施,其中,理论知识竞赛和操作技能竞赛的权重设定为3:7。理论知识竞赛为闭卷考试,试题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基础,由专家制题;操作技能竞赛技术文件于赛前公布。
五、大赛时间、地点
2015年7月在湖南(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举行。
六、参赛人员
凡2014年12月31日前在省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册、在职职工(含合同工、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均可报名参赛(不含高职院校教师)。参加决赛的代表队中,应有非公企业职工参加(已经获得湖南省技术能手、湖南省五一奖章的选手可以参赛,但不重复授予荣誉称号)。
七、大赛实施
大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其中预赛由各市州、省直机关工会组织实施。决赛在大赛组委会领导下,由决赛承办地负责组织实施。
八、代表团组成
以市州、省直工会为单位组成参赛代表团。每个代表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2人,秘书长1人。
每个代表团可选派1支代表队参加每个工种决赛。各工种决赛代表队的组成为:领队1人,技术指导1人,选手3人。
九、报名
请各地将代表团组成人员名单、参加各项比赛报名表及选手资格证明、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于2015年5月3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十、名次录取与奖励
本次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
(一)个人奖
1.各工种比赛均取前八名予以奖励。
2.获得各工种第一至第三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湖南省技术能手”,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资格的晋升高级技师资格;由省总工会授予“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如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均合格,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如赛前已取得同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可核发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因国家职业标准限制,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只核发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证书。
3.各工种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竞赛成绩均合格的选手,可核发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证书。
(二)团体奖
1.各工种均取团体总分前八名(依据参赛规模确定)予以奖励。团体总分按各代表队三名参赛选手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总得分排列名次。
2.授予各单项第一名选手所在单位“湖南省技能湘军培养摇篮”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3.授予符合条件的代表团“湖南省技能湘军建设贡献奖”并给予奖励(评选办法见附件5)。
十一、有关事项
1.各市州、省直机关工会应参照本通知精神,组织好本地选拔赛。
2.大赛技术文件、决赛具体时间、地点等本通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获得本次大赛各工种前三名的选手代表我省参加全国第五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湖南省第五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省总工会技协办)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民主东街11号
邮 编:410005
联系人:曹 静 刘建清
联系电话:0731-84320166 84320164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湖南省第五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湖南省总工会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文章作者:/编辑:李俊/审签:李俊